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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通知 运用马树魁事件进行党纪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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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27
第1版()
专栏:

天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通知
运用马树魁事件进行党纪教育
据新华社天津四月二十六日电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四月二十五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市委关于马树魁同志所犯错误的处理决定和《人民日报》有关文章。
通知说,市委的决定和《人民日报》的文章,坚决贯彻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具体体现了五中全会讨论的党章修改草案和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伸张了正气,严肃了党的纪律。各级党委要充分运用马树魁同志所犯错误这一典型事件,对全党进行一次生动的党风党纪的教育。
通知说,在学习中,各级领导干部,要根据中央指示和市委决定的精神,联系实际,对照检查。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主动解决存在的问题,不要绕着矛盾走,不要把矛盾上交,实事求是地、善始善终地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的工作,充分调动党内外一切积极因素,为四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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