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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投资效果差的原因在哪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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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4-29
第5版()
专栏:

基建投资效果差的原因在哪里?
申睦 柯闻 龚敬
讲求经济效果,是基本建设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一个国家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固然取决于能把国民收入中的多大部分用于投资,同时也取决于怎样有效地利用这些投资。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条件下,利用得越好,效果就越大,经济发展速度也就越快。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看,后者显得更为重要。
三十年来,我国基本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基建投资效果很差,花钱多,办事少,损失浪费严重。我们经常讲基本建设战线长,财力、物力、人力使用分散,管理混乱。这种“长、散、乱”是表现形式,问题的实质是投资效果差。从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我国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占投资总额的百分之六十八。这样的比例显然是太低了。而在已经形成的固定资产中,真正发挥效益的不到三分之二。这说明有很大部分固定资产没有发挥作用,或者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据分析,我国的投资系数为四,即增加一元国民收入需要投资四元,而日本的投资系数为三。按理说,我国技术构成比日本低,投资系数应该低,现在却比日本高,表明我国资金利用得比较差,投资效果差。我国投资回收期也长。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间,我国工业企业投资回收期大体是十年,日本则是三年,美国是五年。同“一五”时期相比,我国基本建设的周期明显拖长了,工程造价大幅度提高了。拿“四五”和“一五”比较,每吨钢的综合生产能力的平均投资上升百分之八十,吨煤开采能力的平均投资增加了一倍多,住宅的造价也提高了近一倍。造价升高包含有合理的因素,但确有许多不合理因素。据调查,一九七八年竣工的部分民用建筑工程,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造价,比一九六六年以前竣工的同类工程,上升百分之七十二。增加的造价中,合理成分占百分之五十多,不合理的成分占百分之四十多。每年新增固定资产占投资的比重,也由“一五”时期的百分之八十三点七,降低到“四五”时期的百分之六十一。还有许多项目,即使建成了也不能投产,投了产也不能正常生产,生产了也连年亏损。
造成基本建设投资经济效果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基本建设过程的每个环节出了差错都会影响投资效果。大量事实表明,对我国基建投资效果影响最大,毛病出得最多的是定规模、定项目、定建设地点、定设计方案这四个环节。
第一,在确定基本建设规模时,没有搞好综合平衡。基本建设规模过大,投资效果必然差。我国基本建设规模过大(个别年份规模过大的情况除外)曾发生过两次,第一次是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年大跃进时期,第二次是一九七○年以来。由于建设规模过大,超过国家能够提供的财力、物力、人力,造成许多建设项目吃不饱,打打停停,不能如期建成投产。这样,花同样多的投资,办的事情却少多了。一九七一年至一九七六年,钢铁工业平均每亿元投资所增加的四种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比“一五”时期下降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煤炭工业平均每亿元投资所增加的采煤能力下降百分之五十五。这种情况固然有技术构成和建设条件变化的影响,但建设工期拖长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规模大,战线长,不仅加大开支,而且占用资金也多。一九七八年底,在建工程占用的资金为当年投资额的一倍多,比其他国家多得多,如美国在建工程仅占当年投资的百分之四十。不仅如此,建设规模过大,带来了国民经济比例失调,最后还是不得不压缩下来。第一次规模过大带来了三年调整,大批建设项目被迫下马。第二次规模过大,使我们现在不得不再一次进行调整。这种大起大落,不但影响建设速度,而且造成大量损失。
第二,确定建设项目不作可行性研究,盲目性很大。多年来,经济工作中存在一种高指标、急要求、瞎指挥的倾向,没有一个比较稳定、可靠的长远规划。一说需要某种产品,往往在资源、地质、产供销、水电运、项目配套、技术经济效果等缺乏认真调查研究的条件下,就仓促定项目,盲目动工兴建。有的地区铁矿资源十分贫乏,硬要建钢铁厂;在煤炭资源贫乏的地方,要大办煤矿;有的地区不生产制糖原料,也要兴建糖厂,等等。这种随心所欲乱上项目的做法,怎么会有好的经济效果呢!还有定项目不考虑协作配套,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各搞各的,造成重复建设,生产能力大量闲置。全国有大中型拖拉机厂六十多个,手扶拖拉机厂一百多个,平均每个厂年产二千台拖拉机。许多厂由于规模小,生产效率低,经济效果差。我国用于热加工的一千吨以上的水压机,仅一机系统拥有的就相当于欧洲共同体的拥有量,能力只发挥百分之三十到四十,有的厂安装好的二千五百吨水压机封存不用,而有些地方又在重复建设。
第三,定建设地点也往往草率从事。那种只凭画圈定点、跺脚定点、跑马定点的现象虽然为数不多,但缺乏认真调查研究,不作多方案比较的却为数不少,这就造成不少项目建设地点多变,损失浪费严重。如东北有个电厂曾经三迁厂址,八变规模,折腾了十多年,才建成投产。有些建设项目因选点不当,不但增加了投资,而且增加了投产后的产品成本。如陕西建了一个十万千瓦的火电厂,燃煤要从五百公里以外的关中地区运来,发了电有一半送回关中,千里迢迢,长距离煤电倒流,运费要多花,送电要损耗,每年增加生产费用三百万元。特别是在林彪的“靠山、分散、进洞”谬论的干扰下,不少建设项目的布点很不合理,有些项目竟然分散布置在方圆百公里的山区里,形成“羊拉屎”,浪费了大量基本建设投资,给生产和生活带来很大困难。
第四,设计方案多变。近十多年来,基本建设中曾流行过所谓“三边”、“四边”,许多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造成工程边建、边改、边拆。特别是有些项目产品未定型,工艺技术未过关,就急于上马,建设过程中变来变去,花了大量投资,长期不能建成投产。“四五”以来,设计概算不能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成为普遍现象。例如一九七○年上马的一批维尼纶厂,由于任意修改工艺设计,推行没有过关的工艺,原来计划三年建成,现在建了十年,有些厂还没有建成,这批项目的总投资,预计要超过原概算三倍以上。
综上所述,基本建设投资效果差,主要是由于计划工作综合平衡没有搞好、建设前期工作没有搞好。当然,这不是说其它环节没有问题,比如施工中不按程序施工、经营管理不善、工效低等等,都直接间接地影响投资效果。
投资效果是基本建设工作状况的综合性反映。因此,要切实提高投资效果,必须全面改进基本建设工作。当前在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时,要下大功夫搞好以下几件事情。
第一,清理在建项目,压缩基建规模。清理项目的工作进行一年了,已经停缓了一批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战线有所压缩。但从当前国家可能提供的财力、物力看,在建项目的总规模仍然过大,项目仍然过多。因此必须继续搞好清理工作,坚决把那些当前不急需、建设条件不具备、技术落后、经济上很不合理的项目停缓下来。如果不下项目,只压缩年度基建投资,结果只能使力量更加分散,原来三年能完成的工程拖到五年完成,五年能完成的拖到七年或更长时间完成,使投资效果更差。我们认为,通过清理和调整,就全国来说,在建项目的投资总额以不超过五年的投资额之和为宜,这就是说,如果每年投资额为三百亿元,按平均建设周期为五年算,总的建设规模应不超过一千五百亿元。
第二,调整投资方向,把重点放在现有企业的改造上。在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低的情况下,积累率不可能很高,基建投资不可能很多,目前在建工程量又很大,这就决定了今后基建投资必须主要用于原有企业的改造,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我国工业企业已有相当大的规模,有可能主要依靠现有企业的改造来发展生产。据估计,老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同新建同样生产能力的企业相比,一般投资要省三分之二,设备材料要省百分之六十,建设周期要短得多。因此,今后在建设项目的安排上,必须坚持先改造后新建的原则。凡是通过老企业改造可以增加生产能力的,坚决不安排新建项目。当然,必要的新建项目,例如煤、电、油、交通运输、建材、通讯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方面的项目,还是必须安排的。
第三,着手编制中长期计划。基本建设与工农业生产不同,周期长,大中型建设项目都是跨年度的,仅仅从当年的条件出发安排基本建设,很难使建设规模恰当、投资方向合理。因此建设规模和投资方向是否恰当,不能只从一年看,要作多年的计算和平衡,要有稳定的中长期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应该以五年计划为主,年度计划只是具体安排五年计划规定的任务,保证五年计划的完成。大中型项目所需的投资和材料、设备,要一次安排,分年实施。这样才能保证项目连续建设,如期建成投产,提高投资效果。
第四,用于基本建设的各种资金,要统筹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中,除了国家预算直接安排的投资以外,还有国家预算其它科目中用于基建的资金、地方财政的资金(如地方机动财力)、企事业单位和部门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企业基金和利润提成等)、各种贷款,等等。后面这些部分的投资额比国家预算直接安排的投资额还多一些。长期以来,这些投资是由各有关单位分别安排,缺乏综合平衡,往往使基建规模和投资方向难以控制,甚至影响生产和市场。今后必须对各方面用于基建的投资统筹安排,加强管理。无论是哪一种渠道的资金,凡是用于基本建设的,都应该由各有关单位编制基建计划,经过综合平衡,保证所需物资、施工力量和建成投产后的原料、燃料、动力。一切基本建设投资要统一由建设银行支付,由建设银行对这些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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