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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大垴村村干部抽动农民土地受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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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21
第4版()
专栏:

  寿阳县大垴村村干部抽动农民土地受处分
山西寿阳五区大垴村干部严重违犯政策,在春耕中随便抽动农民在土改中分得的土地房屋,影响群众生产情绪。该村于去春结束了土地改革,确定了地权,并留有三十余亩机动土地,准备分给逃亡户。今春五户逃亡户还乡,想分好地,要原物。他们不断请村长、支书吃饭,收买村干部。结果村干部向十三户翻身农民抽去土地三十六亩、房屋十一间,分给还乡的逃亡户。村长并拿自己的二等院子,强换了农民的较好院子。群众恐慌起来,怕再抽地,贫农更怕。因此生产情绪大为低落。贫农孙永胜说:“果实地不保险,种了一年算一年。”霍治田不敢收分下的果实地,怕被抽了白误工。问题发生后,中共县委当即指示该区区委书记张俊文同志亲往该村进行调查。一到村中,群众纷纷要求发土地证,并提出如果一时不能发,也请区政府先开个证明条子。县委调查后,转请县政府处理,将被抽的土地房屋原数退还翻身农民,并向农民公开道歉。已经下种的地,由双方自愿协商,分别以借、租、包工等办法加以解决。同时将村政府留的土地分给还乡人员,组织他们突击下种。村长霍明光被撤职;党内给以留党查看处分。支书王明宝立场不稳,在党内受到当众警告处分。
中共山西省寿阳县委会通讯小组 鱼波 孙鐩
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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