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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呼隆”与社会主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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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02
第2版()
专栏:农村杂谈

“大呼隆”与社会主义
陆学艺
有些同志认为,农村实行联系产量的责任制,增产效果显著,这个办法确实好,但划分了作业组,劳动组织规模小了,在一起干活的人少了,这似乎不符合大方向。因此他们总有几分担心。
过去十多年来,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影响,在一部分同志中间形成了一种片面看法,以为既然是搞社会主义,集体劳动的规模越大就越好。就象一些照片上照的那样,很多人一字儿排开,一起举锄,一齐前进,大兵团作战,动作整齐,“轰轰烈烈”,这才有社会主义的气魄,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显然,这是一种误解。
“大呼隆”的集体劳动,并非社会主义的特征。马克思主义认为,决定事物性质的是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内容,而不在于它的形式。决定农村经济是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主要看两条:一是看它是不是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二是看它是不是坚持按劳分配。坚持了这两条,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东西。至于集体劳动规模的大小,在一起干活的人多少,这都是形式,是非本质的。
我们的老祖宗,在很早以前就搞过大集体劳动。三千多年前的我国西周时代,集体劳动的规模就很大,《诗经》上就有“十千维耦(上万人在一起并耕),“千耦其耘”(上千人在一起耕耘)的记载(见《周颂》噫嘻篇和载芟篇)。成千上万的人在一起劳动,“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规模可谓大矣!场面可谓壮观矣!但这是奴隶制度下劳动效率极低的奴隶劳动形式。在封建社会的大地主庄园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大农场里,农民和农业工人有些也是大集体劳动的。可见劳动组织规模大小,并非社会主义农业的特征,更不能认为在一起劳动的人越多,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越大。随着生产的发展,农业生产将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并不一定要很多人挤在一起劳动的。
划分作业组,实行联系产量的责任制,虽然劳动组织的规模小了,在一起干活的人少了,但这样做,便于管理,便于贯彻按劳分配。“联产联着心,联谁谁操心”,社员的劳动积极性高了,农活质量、劳动效率也就提高了,这就改变了干活“大呼隆”的情况。实践证明,这是符合目前许多社队生产力水平和社员觉悟程度的好形式。辽宁省法库县地多人少,以往每年总有一部分耕地因草荒而减产。去年在部分社队实行了联系产量责任制,分组作业,劳动组织规模小了,改变了“干活拉大帮”的老办法,社员的积极性很高,干起活来虽然人不成群,可是种地铲地都比过去快,农活质量高。凡是这样搞的社队都没有草荒,增产效果明显,群众说是“拆了大帮,灭了草荒。”应该说,这是经营管理方面的一大进步,是完全符合大方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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