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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技术责任制 南京红卫机械厂总工程师真正有职有权有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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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03
第3版()
专栏:

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技术责任制
南京红卫机械厂总工程师真正有职有权有责
本报讯 南京红卫机械厂建立了技术责任制,逐步形成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指挥系统,总工程师有职、有权、有责,技术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去年全厂的生产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
过去,南京红卫机械厂有一套完整的技术责任制。文化大革命中,这套制度全被冲乱了,生产十分混乱。后来在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时候,开始逐步恢复。粉碎“四人帮”后,厂党委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抓了技术责任制的执行。这个厂的党委书记和厂长是懂技术的内行,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注意发挥总工程师的作用。全厂重大的生产技术问题,经党委讨论决定后,都交总工程师具体执行,党委不再干预。凡是总工程师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都由他们处理,即便有人找到党委,党委也转交总工程师去处理。
在实践中,这个厂明确规定了总工程师的职权。
总工程师是厂级领导干部,不仅负责全厂的技术工作,也负责全厂的生产。总工程师兼第一副厂长,在党委和厂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厂的生产技术工作,六名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按业务分工负责有关科室和车间的生产和技术工作。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工作有指挥权、决定权,作出的决定,各有关单位都必须执行。正副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的生产技术会议所作出的决议,都整理打印出来,发给有关单位执行。
全厂科技人员、工人中的技术骨干的工作调动,都必须经总工程师决定,人事部门只是办理具体手续。技术人员的定职、晋升、奖惩等,都要听取正、副总工程师们的意见。
总工程师还有一定的财权。科研、技术革新的经费,总工程师有权支配。科研成果、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的奖金,都由总工程师审定。
在生产技术方面涉及到人事、供应、后勤、基建等方面的问题,总工程师也有权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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