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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联合通知 华侨青年港澳台青年报考大学的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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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06
第3版()
专栏:

教育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联合通知
华侨青年港澳台青年报考大学的规定
新华社北京五月五日电 华侨青年(包括一九七八年六月一日以后归国定居的)回国报考高等学校和港澳青年、台湾青年回内地报考高等学校,从今年开始都实行提前单独命题、考试和录取。报名日期为六月六日至十日;报名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厦门市集美镇、辽宁省丹东市、香港(由香港中国旅行社代办);考试时间是六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
这是教育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最近发出的联合通知中规定的。通知说,华侨青年回国报考高等学校,港澳青年、台湾青年回内地报考高等学校,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向我驻所在国的使领馆、新华社香港分社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如需要进行文化补习的,可提前申请进入广州华侨补习学校和集美华侨补习学校补习。
通知中还规定:根据“来去自由”的政策,华侨、港澳、台湾学生毕业后,回原居住地就业,愿意参加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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