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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解《唐律》的《音义》影印出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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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09
第5版()
专栏:

训解《唐律》的《音义》影印出版
《唐律》是我国封建时代所制定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它是唐太宗贞观元年(六二七年),由大臣长孙无忌、房玄龄领导一批专家学者,根据隋朝施行的刑法律令,加以增损修改而编成的,共定出法律五百条,分为十二卷,于贞观十一年(六三七年)颁布,称为《唐律》。到高宗永徽三年(六五二年),又命长孙无忌、李勣和一些法律专家,撰著“律疏”(就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三十卷,于第二年颁行全国,这就是《唐律疏议》。《疏议》这部书,后世流传较广。
宋朝的国子监监判孙奭,为了便于人们习读,按照唐律律文的不同文义,加以训解,撰成《音义》一卷,与律文本文一起刻印并行。因为书名上没有“唐”字,清朝的许多有名藏书家,误以为是宋律,《四库全书》就只收录《疏议》本,《音义》本未被收录,所以很少有人看到这个本子。现在上海古籍出版社根据北京图书馆珍藏的宋刻《音义》原本,照原书板式影印出版。
《唐律》是封建时代内容较为完备的一部法典,宋元明清几个王朝制定刑法,基本上参照唐律,所以唐律对于研究封建时代的律法是一部重要的参考书。 (顾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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