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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住宅建设的想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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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10
第3版()
专栏:探讨与研究

加快住宅建设的想法
住宅问题是每个公民都关心的。近年来,国家每年要支出大量资金用来建造职工住房,然后以低廉的房租收入归国家。结果,建房越多国家支付越多。
怎样使住宅问题解决得快些好些?我认为,把住宅作为商品的办法值得提倡。
我认为,不能笼统地说职工买不起房子。现阶段,低工资是事实,但就业的人增加了,积累十来年,参加工作人多的户,应该说是有能力买房子的。否则,为什么市场上的电视机、电冰箱、录音机等高档商品,往往一抢而空?这都足以说明:有些职工手中是有钱的。
我的具体想法是:
一、国家投资建房,建成后,以合理的价格(成本加利润)卖给职工,然后由国家统一发给房产证。房子维修可由职工自理,国家要提供材料和劳动力。当然,房屋不得自由买卖。至于职工调动,可由国家折价统一处理,或经房管部门批准,卖给其他职工居住。
二、国家、企业、集体单位建房,资金可公私合股。房子建成后,属国家所有,职工支付的资金,从房租中扣除;房子修理,则由国家负责。
三、自由结合造房。提倡有些富裕的职工个人投资外,可联合投资,由国家统一安排地方和供应材料。但要缴纳地皮税,地皮属国家所有。
四、国家建房,企业资助,房子分配给资助单位。这是对生产好的单位的鼓励。
五、经济困难的干部和职工,可以申请住公房。
六、农村社员住房,国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拨出一些低级钢材、低标号水泥和木料,卖给社员,由他们自己建造。地皮由公社和生产队统一分配。
这样做,国家既可以迅速汇集资金,建造新的房子,又可鼓励干部、职工、社员节约。谁劳动好,勤俭持家好的节约积蓄了一些钱,谁就可以有条件较好的房子住。房子属个人所有。这样做,还可延长房屋使用年限,减少修理费用。弊病是国家调动房子困难。遇有水、火、地震等灾害,国家负担较大。
浙江宁波市 孙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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