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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移民时为什么要大吃集体的公积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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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10
第3版()
专栏:批评答复

奉化移民时为什么要大吃集体的公积金?
浙江省奉化县亭下水库,一九七八年一月动工兴建。建造这座水库,要淹没将近三个公社的八个生产大队,移民二千多户。广大移民区人民坚决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行动。可是,亭下水库移民办公室不顾群众疾苦,却大搞吃喝。从签订移民合同到拆建结束,平均每户社员仅吃喝费用平均开支一百元以上,增加了社员负担,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为此,群众曾先后向各级党委控告。可是,移民办公室某些人不但不正确对待这一严重错误,作深刻检查,反而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当作耳边风。他们竟巧立名目,动用大队集体公积金,变本加厉地大吃大喝。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原亭下公社马村大队开移民安置对口大会时,移办驻马村大队工作组组长,带头提出搞吃喝。他再三强调:“去年亭下每桌吃十五元,今年马村一定要吃到二十元一桌。”他还亲自挂帅,由原大队党支部副书记直接指挥,组织队干部三十人,先后四天时间,动用生产队劳力一百四十个工,四出采购。除采购了大量的活鹅和花生、鱼、蛋、苹果、桔子外,还杀了四头猪、四只山羊,非法宰杀了队里的两头耕牛。当天,各单位有三百二十八名大小“官员”,参加这次规模盛大的酒宴,共摆了五十四桌。赴宴的人猜拳碰杯,个个吃得酒足饭饱。仅此一餐,就吃掉了社员公积金约一千三百五十元,平均每桌二十五元。
集体公积金是马村大队广大社员从一九五五年建社以来辛勤劳动的积累。移民办公室和马村大队某些干部动用集体公积金大吃大喝,实属犯罪行为。但这些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队副书记公开说:“公积金不吃掉,派啥用场?”请问:难道移民就非要吃掉公积金不可吗?
强烈要求对搞大吃大喝的为首者追究责任,实行制裁,以平民愤!
浙江奉化县溪口区委报道组 张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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