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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造林要实行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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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13
第2版()
专栏:

更新造林要实行责任制
本报评论员
我国的国有林区,长期存在着重采轻造,或只采不造的情况,采伐迹地更新不起来,大片迹地荒芜,水土流失,有的地方甚至岩石裸露。这是国有林区普遍存在的
“老大难”问题之一。
森林采伐后更新不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过去更新造林吃“大锅饭”,责任不清,赏罚不明,造和不造一个样,造好造坏一个样,成活率高、贡献大的不奖励,成活率低、造成损失的不惩罚,因而调动不起职工造林的积极性。
翠峦林业局更新造林实行“七定五包奖惩”责任制,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矛盾。他们造林责任分明,好坏赏罚分清,这样就能兼顾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把造林的长远成果与职工个人眼前的经济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做,也就充分调动了职工多造林、造好林的积极性,甚至带动了家属和子弟一齐参加造林工作;树的成活率、保存率大为提高,造林成本降低。并且推动了大家热心学习钻研培育森林的技术知识,有利于培养又红又专的营林队伍。
搞好工业生产,要实行岗位责任制。搞好农业生产,要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林木生长慢,生产周期长,要迅速发展林业,更要实行严格的联系职工个人经济利益的定、包、奖、惩责任制。
翠峦林业局的实践经验充分证明,造林实行这种定、包、奖、惩的责任制,是用经济手段管理林业生产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办法,好处很多。是扭转国有林区重采轻造、只采不造、采育失调的偏向,推动国有林区多造林、造好林,尽快更新采伐迹地,多快好省地培育、发展森林的好办法;也是组织林区待业青年参加生产劳动的途径之一。
翠峦林业局造林更新实行定、包、奖、惩责任制的办法,值得大力提倡和推广。无论国有林业企业或集体林区,以及一般的社队,都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实行这种办法。这样,我国造林的速度将会大大加快,造林的质量也会大大提高。如果抚育管理森林一直到成材,也实行这种责任制,分期分阶段地定包,定期验收,小段结算,就能使林木速生和丰产更有保证。这样,我国的森林就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兴旺,真正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要把我国林业迅速恢复和发展起来,造林应当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国有林业企业采伐后更新欠账造成的荒山荒地,应由国有林业单位采取责任制这种有效办法,尽快地补起来。地方集体的荒山荒地没有造起林来,以及社员家庭没有植树的,各地党委都应当认真落实党的林业政策,大力发动群众造林,使祖国大地早日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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