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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的、民族的音乐文化 音乐创作座谈会在京举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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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15
第4版()
专栏:

建设社会主义的、民族的音乐文化
音乐创作座谈会在京举行
新华社北京五月十四日电 最近在北京召开的音乐创作座谈会提出,要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民族的音乐文化而努力奋斗。
到会同志指出,粉碎“四人帮”三年多来,音乐创作——歌曲、各种电影音乐、舞蹈舞剧音乐、歌剧、交响乐和各种器乐曲等方面——成绩很大,歌剧创作方面的成绩更为显著。大家认为,这是主流,应该充分肯定。但是,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存在的问题,注意纠正创作和演出中的某些缺点和不足,以及群众音乐生活中的某些不良现象。
大家指出,音乐工作者担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的、民族的音乐文化的光荣任务,必须继续解放思想,破除各种束缚、障碍繁荣创作的东西;要倡导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新长征大军的愿望和要求;要努力创作反映时代精神的新作品。要注意向古代的、近代的特别是三十年代以聂耳、冼星海为代表的革命音乐传统学习,学习他们与人民相结合,反映时代的声音,鼓舞人民前进的革命精神。许多同志说,在继承的同时,一定要勇于革新、勇于创新。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任务,我们这一代人有责任在音乐创作中充分地表现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写出无愧于新时代的音乐作品。在向外国传统音乐和现代音乐学习问题上,要分清精华和糟粕,汲取那些有益的东西,批判和抵制那些不好的有害的东西。随着我国同世界各国文化交流的日益增多,保持清醒的头脑,敢于同他们竞赛,是我国文艺工作者的一项任务。
座谈会上,许多同志还指出,当前音乐创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要引起重视。比如,要加强群众歌曲的创作,使群众的歌咏活动得以广泛地开展起来;要发展交响乐和小型器乐的创作;要重视合唱艺术等。
大家在座谈会上热烈讨论了抒情歌曲的创作和演唱问题。多数同志认为,抒情歌曲在音乐创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人民需要的。抒情歌曲要抒人民之情、革命之情、健康之情、优美之情。爱情歌曲只是抒情歌曲的一种。音乐工作者有责任帮助听众特别是青年听众分辨什么是健康的感情,什么是不健康的感情,用健康的音乐陶冶听众,帮助听众培育高尚的情操和爱好。
参加座谈会的许多同志希望领导音乐工作的有关部门,鼓励音乐工作者进行新的探索,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克服探索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出现的缺点;帮助青年音乐工作者不断提高政治修养和文化素质;鼓励艺术形式、艺术风格的多样化;给音乐工作者深入生活创造便利的条件。
这次座谈会是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建议下,由中国音乐家协会、文化部艺术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联合召开的。来自全国各地的音乐词、曲作者、音乐理论工作者、指挥、演唱者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近百人出席了座谈会。座谈会历时半月,已于五月十日结束。
会议期间,到会同志听了王任重、周扬和夏衍同志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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