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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生取义”理当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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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15
第8版()
专栏:

“舍生取义”理当然
柳丝
读了哈尔滨市刑警侯培生与歹徒英勇搏击、光荣负伤的事迹,感奋之余,不禁忆起刘少奇同志的谆谆教诲:“‘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在必要的时候,对于多数共产党员来说,是被视为当然的事情。”侯培生同志不正是这样的吗!
舍生取义,语出《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少奇同志在引述“舍生取义”一语时,特地更新了内容:“为党、为阶级、为民族解放,为人类解放和社会的发展,为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而牺牲,那就是最值得、最应该的。”这样的“舍生取义”,有什么错?然而,在少奇同志横遭诬陷时,“舍生取义”竟成了他所谓宣扬孔孟之道的“罪证”,这句成语也因此遭到株连,以至人们至今提及它仍感到怯生生的,足见其恶果之深!
正气受抑,邪风必然应运而生。十几年来,明哲保身,见义不为,竟被一些人奉为信条,那个眼看着侯培生和歹徒搏斗却抽身躲开的姜世友就是其中的一个。生命诚然可贵,可贵之处,也正在于它的意义。象侯培生那样的勇士的生命是闪光的;而贪生怕死、见死不救的姜世友,纵然用别人的鲜血换来了自己一时的安妥,那样保存下来的一身好骨架,又有什么价值呢?亡命徒在我们的社会里不过是一小撮,他们之所以猖獗横行,气焰嚣张,原因之一,就是象侯培生那样的人还不够多,姜世友等辈却还不少。
其实,舍生取义,见义勇为,是尽人皆知的大道理。难能而可贵之处,在于能否言行一致,身体力行。有的共产党员在入党志愿书上恐怕也会写上“为人民献身”之类的字句,然而有人并没有真正那样去做。如今,我们每个立志要做合格的共产党员的同志应当想一想,问一问:假如我参加了自卫还击战,敌寇的枪眼正喷射着火舌;假如我乘上公共汽车,歹徒的三棱刀正滴着鲜血……我能否“舍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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