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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航道为何不畅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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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16
第3版()
专栏:记者来信

水运航道为何不畅通?
记者最近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部门采访,听到有些地方在通航的江河上兴建水电站和其他拦河建筑物,使水运航道遭到破坏,船民的生活受到影响。他们迫切希望有关部门给予重视,尽快设法解决,保证航道畅通,充分发挥水运在交通运输中的作用。
广西交通部门对全区航道进行了一次普查:全区现在可通航的江河有九十条,其中航行受到妨碍的有二十五条,直接影响了运输任务的完成。以梧州地区东北部的贺江为例,这条江在广西境内流长二百三十六公里,历来水运比较繁忙,过去每年的运输量达二十多万吨。但自一九六六年以来,在广西境内的这条江上相继兴建了六座水电站和水轮泵坝拦河建筑物,没有同时建好过船设施,致使正常的航行受到严重影响。这条江由贺县到梧州市的二百零七公里,由于一九七四年建成发电的合面狮水电站的升船机未能运转,长期以来只得分成两段通航。许多由贺县运到梧州和广东等地的物资,要先用汽车运到离县城六十多公里的信都,再卸下来转到船上,运输成本增加,商品流通费用加大。过去每年通过贺江由广东运到贺县的食盐有七千多吨,改为陆运以后,每年运费增加了两万多元。每年数万立方米木材流放经过合面狮水电站时,还要一根一根地肩扛过坝,每年过坝费用达十五万元。这条江每年的水运量,目前已减少到五万多吨,比过去下降了四分之三。由于航道中断,一些以运输为生的船民生活受到影响,船民的收入下降了三分之一以上,有的被迫改业。水运不畅,改陆运后运费较高,也导致一些产品以运定产,妨碍了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广西境内的其他河流也有类似情况。目前,全区造成分段通航的里程达一千一百九十公里,占通航总里程的五分之一还多。
国务院早在一九六四年就指出,任何单位在通航河流上修建拦河建筑物,要同时修建过船建筑物或驳运设施,不得破坏通航和木材流放。水运是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费较低,还可以节约能源。希望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切实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妨碍航行的问题,尽快完善各种过船设施,确保航道畅通。
新华社通讯员 陈红武
新华社记者 张国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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