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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农技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农业部负责人就《农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发表谈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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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25
第2版()
专栏:

搞好农技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农业部负责人就《农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发表谈话
据新华社北京五月二十四日电 国务院最近转发国家农委、农业部、农垦部、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制定的《农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农业部主管干部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此发表谈话说:这是建国三十年来国家第一次就农业技术干部的技术职称问题颁发规定。
这个《暂行规定》适用于全国农业技术干部、畜牧兽医干部,也适用于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对农业部门从事业务技术管理的技术干部评定技术职称,各地可先在有学历和有实践经验的专业干部中进行。
这位负责同志强调指出,各级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要根据《暂行规定》的精神,按照科技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职称的套改手续。将一九六六年以前作为技术职称的总技师、副总技师和六级以上的技师,一律套改为高级农艺师;技师和九级技术员套改为农艺师;技术员改为助理农艺师;助理技术员改为农业技术员;助理技术员名称撤销。一九六七年一月以后经过相应的技术(学术)组织考核评定,符合《暂行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技术职称进行套改。未经过技术组织考核评定的,应补行考核评定,符合标准的进行套改,条件不具备的,暂保留原有职称,不发给证书,待补行考核合格后发给,如补行考核时仍不合格者,即取消原定职称。套改工作要求在今年年底以前办理完毕。
这位负责同志还指出,评定技术职称,必须以工作成就、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一定要坚持标准,不能马虎从事,也不能随意附加其他条件。评定技术职称,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考核。考核评定工作由各单位技术(或学术)组织负责进行。没有建立技术(或学术)组织的单位,可成立主要由技术水平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科技干部组成的评定组织进行考核评定。
这位负责人说:在公布《暂行规定》的同时,国家农委、农业部、农垦部、国务院科技干部局还印发了《关于执行〈农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说明》。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把农技干部评定技术职称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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