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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提出建设西藏的任务和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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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27
第1版()
专栏:

有计划有步骤地使西藏兴旺发达、繁荣富裕起来
党中央提出建设西藏的任务和方针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传达中央指示,藏、汉等各族干部决心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华社拉萨五月二十六日电 中共中央最近转发了《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央在关于转发这一纪要的通知中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西藏自治区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是:以藏族干部和藏族人民为主,加强各族干部和各族人民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西藏实际情况出发,千方百计地医治林彪、“四人帮”造成的创伤,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科学水平,建设边疆,巩固边防,有计划有步骤地使西藏兴旺发达、繁荣富裕起来。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负责同志在十五日召开的自治区党委扩大会议上传达了中共中央这一指示。
中央指出,西藏是祖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政治、经济、文化和自然条件都具有特殊重要性的民族自治区。藏族人民勤劳、朴实、智慧、勇敢,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解放军。藏族人民在历史上,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曾起过重要作用。近三十年来,在党中央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带领全区藏汉等各族广大党员、干部、驻藏解放军,发动和组织藏族和其他各族人民群众,团结藏族爱国民主人士,建设西藏,保卫边疆,维护民族团结,捍卫祖国统一,取得了很大成绩,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是也应指出,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对于党的民族政策、经济政策、宗教政策、统战政策、干部政策等方面的严重破坏,西藏人民和全国其他地方的人民一样遭受了苦难。中央对于西藏各族同胞表示亲切的关怀和慰问。
中共中央在提出西藏自治区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后指出,考虑到西藏的特殊情况,总结过去的经验,今后必须注意以下八项方针:
一、中央各部门都要注意了解、研究西藏的实际情况,根据那里的自然条件、民族特点、经济结构、各族人民的思想觉悟和生活状况,制订有关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政策,实行具体指导。一切决定和措施,必须首先确实得到藏族干部和藏族人民的真心同意和支持,否则就要修改或等待。切忌主观、片面、一般化、一刀切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不要盲目地、硬性地推广内地的和汉族的工作经验。
二、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要积极协助中央和国务院,系统调查研究西藏工作情况,主动提出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西藏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三、中央和中央各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制度,发往全国的文件、指示、规定,凡是不适合西藏实际情况的,西藏党政群领导机关可以不执行或变通执行。但重要的问题要事先请示,一般的问题要事后报告。西藏地广人稀,脱产人员的编制和财政支出决不能照搬内地的一套,目前必须精兵简政,以便把有限的资金用到确实最必需的地方。
四、大力培养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积极帮助他们把建设西藏的主要责任承担起来。内地调往西藏的干部,要根据实际需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除了调派必要的领导骨干外,主要应有计划地输送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及其他有专门知识和能力的人才。
五、中央各部门,特别是计划、经济、文教、卫生部门,在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照顾西藏的特殊需要,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在物质、技术等方面给以积极的支援。
六、全国各有关地方和单位都要根据上级的指示,认真做好支援西藏的工作。
七、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对于《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提到的和自己工作有关的问题,要专门研究,制定措施,抓紧解决。
八、西藏自治区党委要按照党的十一届三、四、五中全会和《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认真总结过去工作,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重新审订全区经济建设规划,对发展农、牧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调整、改善经济管理体制,在自留地、自留山、自留畜、家庭副业等一系列问题上纠正各种左的偏向,落实党的农牧业、财贸、文教、民族、宗教、统战等各项政策,要认真调查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抓紧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
参加自治区党委扩大会议的藏、汉等各族干部听了传达,深受鼓舞。他们说,《通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西藏各族人民的关怀,对今后的西藏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他们一致表示要学好中央文件,结合西藏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把西藏工作尽快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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