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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根据山区特点以林为主 正确处理林粮矛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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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28
第2版()
专栏:

五莲县根据山区特点以林为主
正确处理林粮矛盾
地处山区的山东省五莲县改变过去单打一搞粮食的做法,实行“以林为主,林粮牧并举”的方针,初步发挥了山区的自然优势。社员们说:“三中全会好,深山多献宝,增粮又增钱,不愁富不了。”
五莲县地处泰沂山区,全县荒山荒滩一百五十五万亩,耕地只有六十五万亩,平均每人占有二亩山、一亩田。过去,这个县由于主攻方向不够明确,影响了对山区资源的开发利用。去年春天,在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过程中,县委认真分析了山区自然条件的特点,认识到光种一亩田,不抓二亩山,是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山区面貌的。他们实事求是地确定方针,把山区建设的重点真正转到以林为主上来。
为了贯彻“以林为主,林粮牧并举”的方针,县委认真抓了林业政策的落实工作。对山多人少,集中连片的大面积山场,由公社同生产大队协商,划出大队无力经营的部分,建立社办林场,由公社经营。对划出的林木,合理作价,由公社分期偿还。果园、小片山林,由大队组织林业队经营;生产队耕种范围的河边、地堰和零星荒地,由生产队经营;社员宅旁院内栽植的树木,归社员所有。这些规定宣布之后,调动了各方面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
在调整生产布局的过程中,五莲县委狠抓了以发展林业为主的生产措施。首先,搞好农业基本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林粮争地争水的矛盾。他们通过改河、闸沟、修水库、修塘坝、截潜流,扩大了耕地和水浇地,这样就使山坡上的“鞋带子地”、“望天田”能够退耕还林,逐步做到林上山,粮下川。去年,全县退耕还林和改作苗圃的土地达三万八千亩。其次还大办社队林场,抓好林业基地建设。目前,全县共办起十七处社办林场,营林面积达八万九千亩,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林业基地。
本报通讯员 马先吉 本报记者 贾建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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