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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经济手段管理农业 南通地区全面推行农业合同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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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28
第2版()
专栏:

采用经济手段管理农业
南通地区全面推行农业合同制
据新华社南京五月二十七日电 江苏省南通地区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行农业产、购、销合同制,进一步落实了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调动了广大干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
南通地区是我国重点产棉区。为了使社队能自觉地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发展农业生产,摆正粮棉关系,贯彻以棉为主的方针,今年年初地委决定采用经济手段管理农业,全面推行农业合同制,地区和县、县和公社、公社和生产队都签订农业合同。合同由地区、县、公社的粮食、供销、商业、农业这些经济部门出面,分别和县、社、生产队签订,前者为乙方,后者为甲方。合同规定:甲方在正常年景下完成一定数量的粮、棉、油、猪生产和交售任务;乙方保证供应一定数量的商品粮和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正确执行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奖售政策。没有特殊原因,任何一方若不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则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合同指标一般以近两年的实绩为参考,经过双方反复协商而定,做到积极可靠,留有余地。
南通地区全面实行农业合同制后,解除了棉农口粮上的后顾之忧,较好地摆正了粮棉关系。这个地区由于棉花面积大,粮食不能完全自给,要靠国家供应一部分。过去,每年国家给棉农供应多少粮食,都要到年底才定下来。棉农对可以吃多少口粮平时心中无数,因此常常是在面积上以粮挤棉,在肥料、培管上先粮后棉,有的留一些“活路茬口”,夏粮收成好就种棉花,不好就种粮食。现在签订了合同,每个生产队按照国家计划全年应当生产多少粮食、棉花,能得到多少供应粮,棉农口粮标准多高,年初就定了下来。合同签订后,许多社队适当扩大了一些种棉花的面积。
粮食、供销、商业等部门也加强了责任心,促进了支农工作。签订合同后,这些部门都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了保障供给、搞好支农工作的措施。为了保证及时供应化肥、农药、薄膜、竹片等农用物资,供销部门千方百计组织货源,加快调运物资。今年全地区第一季度运进的化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五万吨,调进的农药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倍多。各级供销、商业部门还认真调查研究,随时掌握农情,对各县、社、队需要多少农用物资,需要什么品种、型号,何时需要等,都做到了心中有数,因而供货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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