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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全国委员会文化组座谈会发出呼吁 赶快颁布法律保护文物古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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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5-28
第4版()
专栏:

政协全国委员会文化组座谈会发出呼吁
赶快颁布法律保护文物古迹
据新华社北京五月二十七日电 政协全国委员会文化组最近两次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座谈文物保护问题。大家反映,十年浩劫使我国的文物古迹遭到严重破坏,有些现在仍然继续在破坏,情况十分严重。他们呼吁有关部门赶快颁布法律,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让文物古迹为四个现代化服务。
大家反映,全国各地都有许多重点文物遭到破坏。北京市有全国重点和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七十七处,四十四处被机关、部队、工厂长期占用,有的在里面随便拆毁古建筑物,添建新房,弄得古建筑物面目全非。有的城市缺乏规划,乱摆乱建,破坏文物古迹的情况不少。在文物出口方面,缺乏严格控制与管理,文物市场混乱,投机倒把活动猖獗,有的地区不断发现文物走私活动,造成大量文物外流。
会上,大家就加强文物工作的领导,严格控制与管理出口文物以及宣传教育工作提了不少意见与建议:一、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尽快颁布文物保护法。二、建议在国务院领导下成立国家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作为统一领导全国文物工作的最高机构。三、建议成立包含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内的文物保护研究所。四、中、小学教材中,要有中国古代文物的知识,从小培养爱护祖国文物古迹的思想,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部分。五、报纸、杂志、电影、电视等要经常宣传报道这方面的内容。六、吁请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心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组织一些参观调查,引起社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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