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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妇女》发表短论 号召各地妇女参加夏季农业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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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24
第7版()
专栏:

  《新中国妇女》发表短论
号召各地妇女参加夏季农业生产
【本报讯】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的机关刊物《新中国妇女》月刊,在最近出刊的第十二期上,以“广泛发动妇女参加夏季农业生产”为题发表短论。号召各地妇联发动并组织妇女参加夏季农业生产。短论说明:夏季农业生产工作的好坏与全年农产收入关系很大,特别是在灾区,因人力、畜力减弱,春种粗糙,更要用多锄来补救。经验证明,发动妇女参加了夏季生产,就能解决劳力缺乏的困难,及时完成麦收、夏种,夏锄等任务。为此,各地妇联应把发动与组织妇女参加夏季农业生产作为目前的重要任务。城市妇联也应拿出相当的力量领导城郊妇女参加夏季农业生产。短论指出:各地发动妇女参加生产时,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尽量动员妇女参加一切可能参加的劳动,并组织没有技术的妇女向有技术的农民学习。其次,应加强宣传教育,说明妇女参加夏收、夏种、夏锄的好处,在新区还应加强劳动光荣的教育,提高妇女对生产的认识。此外,要根据妇女的技术、体力及家庭劳作的情况,适当地组织起来,调剂劳动力;如组织收割与下种锄地的变工,地里劳动和家庭劳作的变工等。但进行组织时,一定要坚持自愿两利,等价交换的原则。必须纠正强迫命令、形式主义的毛病。在检查妇女组织起来的成绩时,不要只满足于生产小组的数字多少,要看组织起来后的实际效果。同时,各地妇联必须与当地人民政府及领导生产机关密切配合。特别在老区,区村的生产领导机构应尽可能吸收区村妇女干部、女劳动英雄、女生产模范参加,使她们了解整个情况,协助领导上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在男女共同组织的变工队及生产小组中,应注意提拔积极的妇女参加领导,使更易于反映妇女意见,以便照顾妇女的特殊利益,更加提高她们的生产热情。
在发动妇女参加夏季生产中,同时要对妇女群众进行节约教育及引起群众注意防止新的灾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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