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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光远同志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提出:讨论回答科学工作者建议应该成为一种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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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03
第3版()
专栏:

于光远同志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提出:
讨论回答科学工作者建议应该成为一种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五月三十一日电 于光远认为:“科学工作者通过自己的团体向党和政府提出自己对建设工作的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地讨论、回答这些建议,应该成为我们国家的一种制度,而且是长期执行的制度。”他说,实行这样的制度,“那我们的建设工作就会大大减少盲目性,避免瞎指挥,从而少走弯路,少受损失。”
于光远的这些意见是在他写的《关于科学工作者建议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提出来的,这篇文章刊登在今天的《光明日报》上。
于光远说,我们国家的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计划、设计方案要采取“论文答辩”的方式,谁提出计划、方案,谁就把全部材料写出来,发给有关单位和专家,然后举行“论文答辩”,允许别人提意见,如果把别人的意见都驳倒了,那这个计划、方案就成立了。在实施的过程中,如果这个计划、方案出了毛病,造成了损失,不但提出这个计划、方案的人和单位要负责任,参加“论文答辩”的人和单位,包括提出过反对意见的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你没有驳倒他。
他说,一项有科学根据的建议,既然对国家有很大的好处,那也应该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一样得到奖励,这也应该制订出具体的条例或章程来,以便遵守。
他认为,科学工作者的建议是否合理,仅仅从需要和主观愿望来看是不行的,必须从自然科学和技术经济这两个角度来考察。从自然科学角度来说,要研究的是:建议在科学上是否合理。至于从技术经济学的角度来说,那就要研究:一些建议如果只是从技术上看是可行的,但从经济上、社会条件上看是不可行的,或者没有经过过细的调查研究以前,觉得是可行的,而实际上是不可行的,就不应该贸然去做,而需要进一步做科学研究。因此,科学技术工作者提出建议时,要尽可能做到家,要研究建议如何才能实现,这个研究工作越仔细、越完整就越好,建议本身就越有说服力。
文章建议,为了使将提出的建议有充分的根据,自然科学工作者,社会科学工作者,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要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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