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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人民法院认真进行复查 平反因刘少奇冤案受株连案件 到五月初已平反纠正一万九千多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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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04
第3版()
专栏:

全国各地人民法院认真进行复查
平反因刘少奇冤案受株连案件
到五月初已平反纠正一万九千多件
本报讯 今年三月以来,各地人民法院按照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的部署,组织专门班子,积极开展对因刘少奇同志冤案受株连被错判案件的复查工作。已清查出来的这类案件共两万二千零五十三件,到五月初,已平反纠正一万九千四百六十四件,占这类案件的百分之八十八。
因刘少奇同志冤案受株连被错判的案件中,当事人往往被强加上“反革命”的罪名,许多人被判处重刑,有些甚至被处以极刑。如湖南醴陵县红旗陶器厂会计汤玲英同志,一九六八年六月三日在厂内张贴大字报,针对林彪、“四人帮”掀起的“打倒一切、否定一切”的逆流,用大量事实说明建国十七年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歌颂党和毛泽东同志的丰功伟绩。她说:“谁反对刘、邓、陶,我就坚决反对谁!”汤因此被审查。在批斗会上和书面“反省”中,她又说:“我认为刘、邓、陶不是叛徒。”同年八月汤玲英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她被投入劳改后,始终没有屈服,仍然坚持“刘少奇是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观点,于一九七○年三月又被判处死刑。这次复查,除公开为汤玲英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外,并妥善解决了遗属的抚恤和工作安排问题。
各地党委对复查纠正因刘少奇同志冤案受株连的案件,十分重视,抓得很紧。一些省、市、自治区党委对复查纠正这类案件专门发了文件,或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各地人民法院平反纠正这类案件,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分别处理:一、为刘少奇同志鸣不平,或者同时说了一些对党和领袖的过激言词而被判刑的,一律宣告无罪,彻底纠正。判处死刑的,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做好遗属的善后工作。如果确实兼有其他罪行,但不该处死而判了死刑的,也要实事求是地改判纠正,做好工作。二、犯有其他罪行,兼有为刘少奇同志鸣不平的,撤销涉及为刘少奇同志鸣不平的部分,按照其他罪行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重新定罪判刑。三、对过去已经复查纠正而仍留有“政治错误”尾巴的,要明确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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