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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暑期人民助学金 市文教局规定发放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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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26
第3版()
专栏:

  中学生暑期人民助学金
市文教局规定发放办法
【京市新闻处讯】京市文教局顷规定中等学校暑期人民助学金发放办法,已通知各校实行。办法规定,七月份助学金无论毕业生及在校学生均照旧发给。所有新申请或个别改变等级学生,应在申请表内填注详细理由,于本月二十五日以前送文教局审核。八月份助学金,本届高初中毕业学生一律停发。初中毕业考入本市高中学生应俟开学后重新申请。家不在北京暑期返家学生,八月份助学金不发给,事后也不补发。此外,暑假期内,停止办理新申请及改变等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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