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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严肃处理破坏山林倒卖木材事件 于敏卿刘聚保受到法律制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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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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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西平县严肃处理破坏山林倒卖木材事件
于敏卿刘聚保受到法律制裁
新华社郑州六月八日电 中共河南省西平县委和县革委会最近严肃处理于敏卿、刘聚保破坏山林、倒卖木材,从中牟取暴利二万元的严重事件,公安部门依法逮捕了于敏卿、刘聚保二名罪犯。
西平县酒店公社月林大队地处山区,境内有三万多亩山林。去年一月中旬,这个公社车元沟大队的社员于敏卿找到月林大队党支部书记黄凤山,要求包买牛心山部分山林。黄凤山带领大队部分干部查看了牛心山林木后,非法决定把牛心山二百多亩山林作价一万五千元卖给于敏卿(按一百五十万斤山柴,每斤价格一分)。于敏卿和黄凤山谈妥后,就连忙到平顶山矿务局供销处坑木场联系。坑木场管理员刘义福违反国务院关于非林业单位不准擅自进入林区采伐和收购木材的规定,同意以三万五千元的价格收买牛心山砍伐的林木。在订立合同时,于敏卿怕事情败露,没敢用本公社的银行帐号,刘义福向于敏卿提供了舞阳工区尹集公社供销社的银行帐号,并用这个帐号签订了合同。于敏卿从平顶山带回合同,勾结尹集公社木材交易所会计刘聚保,偷用木材交易所的公章和银行帐号与平顶山坑木场办理托收手续和结算款项。
二月十六日,于敏卿、刘聚保等人纠集所谓亲戚、朋友十七人,雇用月林大队第六生产队和尹集公社苇子园大队社员五百多人,停止一切农活,上山砍伐树木,历时一星期之久。他们不管林木大小全部砍光,给牛心山剃了个光头。在砍伐期间,于、刘等人杀猪打酒,请客送礼,大吃大喝,仅吃喝一项就挥霍六千七百多元。事后,于、刘等十七人私分现金五千五百三十九元,其中于敏卿本人分现金一千五百四十九元五角(内有两块手表),刘聚保分现金五百九十九元。
于敏卿、刘聚保破坏山林,倒卖木材的事件被发现后,县林业局、工商局、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组成调查组,对于敏卿等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有关部门根据他们的罪行和错误,决定追究于敏卿、刘聚保的刑事责任,责成黄凤山等有关人员作出深刻检查,视其态度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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