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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青少年教育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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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11
第7版()
专栏:

日本的青少年教育问题
王惠平 王礼明
《人民日报》代表团访问日本期间,曾就青少年教育问题和青少年犯罪问题,同《朝日新闻》的有关朋友和东京都警视厅少年第一课课长铃木先生座谈。他们系统地介绍的这方面情况,给我们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青少年违法犯罪曾经出现三次高峰。第一次是一九五○年至一九五一年,当时是战后混乱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是偷盗;第二次是一九六四年至一九六五年,伴随日本经济高速度增长,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有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人数急剧增长;第三次是一九七四年到现在。据东京都警视厅一九七九年统计,东京都十四岁至十九岁的青少年共有九十二万一千人,其中有不良行为的十万零五千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三万人。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七。
日本青少年第三次违法犯罪高峰,同前两次比,有几个特点:一、在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在校学生多了,占百分之六十七;二、十三岁至十五岁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增加了;三、有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富裕家庭的子女多了,女孩子的比例增加了;四、粗暴化了,动不动就拿凶器打斗;这类案件,十年前青少年占百分之四十五,现在占百分之九十;在抢劫、强奸、放火的案件中,青少年占的比例也明显增加了。五、出现了有组织的违法犯罪集团。他们成群结伙骑摩托车横冲乱撞,日本叫“暴走族”,也叫“飞车党”。他们加油不给钱,与警察斗殴,制造噪音,破坏交通规则。“飞车”不时也搞违法犯罪活动,成为各地段的“土皇帝”。
日本政府有关机构,以及社会有关方面,正在认真探索产生这种社会现象的原因。
最近二十多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几倍,国民平均的实际收入增加了两倍多,生活富裕的人日益增多,多数人都以“中产者”自居。与此同时,由于文化水平提高,注意节制生育。生活富裕了,孩子又少了,于是对孩子就娇惯、溺爱起来。青少年可塑性本来比较大,由于要求不严,容易接受外界的不良影响。例如,日本社会上流行的黄色刊物以及舞厅、夜总会很多,电视上也经常播放色情、凶杀镜头,这些对青少年不能不产生毒害。这说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仅贫穷可以产生青少年犯罪,即使富裕起来,也难以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甚至还会出现盗窃案件占很高比例这样奇特的现象。
日本的教育水平是比较高的,而且还在向高学历化的方向发展。日本的青少年毫无例外地都要接受从小学到中学(相当于我国的初中)的九年义务教育。从中学到高校(相当于我国的高中)的升学率是百分之九十四。从高校到大学的升学率是百分之三十八,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加上各种相当于大学的专业技术学校的人数,日本高中毕业生约有一半左右的人升入各类大学。
日本学生升学率递增比较快,一方面是由于经济高速发展,需要大量受过高等教育的专门人才;另方面是由于日本是学历化社会,谁能够上名牌大学,谁受的教育多,谁就可以得到好的工作和工资待遇。因此,从上小学、考中学、考高校直到考大学,在学生中都存在着激烈的竞争。这里的关键,在于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同他的学历有密切的联系。在这样的激烈竞争中,确实培养了一批人才,有力地推进了日本现代化经济和各种事业的发展;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由于提倡“英才教育”,中小学教学计划急剧提高教育程度,使许多学生难以接受,因而在心理上产生了很大压力。那些缺少竞争能力的中小学生,那些考不上大学又找不到职业或找不到好职业的高校毕业生,就感到思想空虚,悲观失望,认为自己是“被社会遗弃的人”,对社会不满。其中有些人走上厌世自杀的道路。过去,自杀的青少年十七岁至十九岁者居多;现在,十岁到十四岁的青少年自杀者增多。两年前,日本文部省曾发出“防止少年自杀问题”的通知;去年,总理府又成立了“关于防止青少年自杀问题的恳谈会”,由此可见这个问题的严重程度。
为了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教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日本政府的有关机构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东京都警视厅设有“少年非行防止对策本部”,下设一个课负责教育防患,一个课负责找出青少年违法犯罪。各个区的警察署也设有少年课。在这个系统工作的共八百多人。警视厅“少年非行防止对策本部”不仅自己把六个少年中心办成辅导少年的据点,对少年进行定期劝告,而且同各方面的社会力量配合起来,共同做那些有不良行为和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的工作,形成一个“防患网”。例如,各个区的警察署经常与学校联合开会,研究防患对策,警察和教师共同对学生进行辅导和教育。东京都百分之八十的学校设立了学生生活指导部。警察署还同工厂、商场等单位的有关课、系取得密切联系,对该单位的青年职工进行守法教育。警视厅少年课还联系一千一百多个不拿报酬的少年辅导员,每月有两三次到繁华街道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劝告。据警视厅介绍,一九七九年,十万零五千个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经过辅导教育,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人改好了。
日本对青少年采取爱护和教育的政策。日本少年法规定,十八岁以下的人,不能到有伤风化的地方工作。对于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少年法的基本思想,不是着重处罚,而是着重教育。不到十六岁的人违法犯罪,不适用刑罚。去年三万个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绝大部分经警察署教育释放了,只有少数案情比较重的由检察厅送交家庭裁判所审理。
日本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目前仍然处于高峰时期。据说,日本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产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真正原因,以采取相应的对策,力求解决这个问题。(附图片)
日本少年儿童的课余科普活动。 张可喜摄(新华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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