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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竞争是好事》的一点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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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12
第5版()
专栏:

对《竞争是好事》的一点意见
里文
《人民日报》六月六日发表的《竞争是好事》的评论员文章,宣传了党的保护竞争的政策,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其中有的提法值得商榷。文章说:“我们只要把视野放开,就会发现竞争是自然现象,到处都有的。……既然如此,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为什么不可以运用竞争”?并说:“竞争、优胜劣败、淘汰,是宇宙间普遍的规律,……它贯穿于人类社会之中。”
这种提法是不妥当的。
今天我们所要宣传的竞争,指的是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由于社会主义还存在着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对生产和流通起着一定的调节作用,竞争也就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我们通过一定的竞争,可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为社会提供越来越丰富的价廉物美的商品。这种社会主义企业间的竞争,是受到限制的,同“大鱼吃小鱼”式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有着原则的区别。过去,有人把达尔文关于自然界的物竞天择、优胜劣败的学说用来解释社会现象时,总是受到马克思主义者的批评,被称之为社会达尔文主义。今天宣传党的保护竞争的政策,一定要注意划清马克思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界限。
里文同志的意见是正确的,我们对此表示感谢。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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