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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管理体制的限制 按照经济规律办事 马鞍山三个钢铁企业合并经济效果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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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14
第1版()
专栏:

突破管理体制的限制 按照经济规律办事
马鞍山三个钢铁企业合并经济效果好
据新华社北京六月十三日电 新华社记者从国家经委获悉:安徽省马鞍山的三个钢铁企业,打破管理体制上部门和地区的界限,合并成一个企业生产,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
马鞍山钢铁公司是我国重要的钢铁联合企业之一,归冶金工业部领导,产品由国家按计划统一分配。但因分给安徽省的生铁不能满足需要,安徽省便于一九六六年在马鞍山另建省属钢铁企业——慈湖铁厂,以解决本省的生铁供应。可是,国家和省分配的钢铁,又不能满足马鞍山市的需要,于是,马鞍山市又在一九七○年建起了一个市属钢铁厂。就这样,同一个马鞍山,三个钢铁企业并存,常常发生争用电、争用水的矛盾,各家生产都受到影响。特别是省、市所属的两个厂,因为没有自己的原料基地,缺乏运力,设备陈旧,再加上技术、管理落后,生产上困难很多,亏损严重。慈湖铁厂投产十二年总共只生产了三十四万二千吨生铁,却亏损了五千五百五十一万元,平均每产一吨铁赔钱一百六十多元。马鞍山市钢铁厂投产九年亏损六百八十五万元,等于把建这个厂的总投资都赔掉了。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过去人们早就提议把三个钢铁企业合并,由马钢统一组织生产,并负责供应安徽省和马鞍山市需要的生铁、钢材,但由于管理体制上的限制,迟迟行不通。粉碎“四人帮”以后,三个钢铁企业的主管领导机关冶金部、安徽省、马鞍山市认为,要改变马鞍山钢铁生产不合理的状况,必须打破部门、地区的界限,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于是他们根据“利益兼顾,各得其所”的原则,先后将三个厂合并。
实践表明,三个钢铁企业合并生产,好处很多:
一是提高了马钢的生产能力。合并后的慈湖铁厂改为马钢第三炼铁厂,经过技术改造,这个厂已经成为专门生产锰铁的基地,从而使马钢原有的第一炼铁厂得以集中力量生产别的铁产品。合并后的马鞍山市钢铁厂改为马钢小型轧钢厂,专门生产短线产品小型钢材。这个厂经过技术改造,今年即可生产小型钢材四万五千吨,而合并前的最高年产量不过一万吨。
二是由马钢统筹安排三个企业的供产销,在技术、设备、人力上可以调剂余缺,进行交流,有效地发挥了企业潜力。如马钢从公司各单位抽调一批干部、技术人员加强原慈湖铁厂和原马鞍山市钢铁厂的领导和技术力量,又从原慈湖铁厂调出九百多人支援公司新建的第三炼钢厂、初轧厂等单位。
三是促进了增产增收。慈湖铁厂改为马钢第三炼铁厂后,今年四月份起各项主要生产指标全面完成计划,已经转亏为盈,摘掉了亏损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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