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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举办党训班,要求党员 认真学习《准则》 发挥模范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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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14
第3版()
专栏: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举办党训班,要求党员
认真学习《准则》 发挥模范作用
本报讯 据《内蒙古日报》报道:四月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各级党组织以《准则》为基本教材,举办党员训练班,目前已训练党员两千余名。党员的精神面貌有了明显的变化。
在各单位举办的党训班上,强调党员要用《准则》对照自己,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商业局举办的党训班上,许多党员从先锋模范作用、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性、革命事业心、批评与自我批评四个方面对照检查自己。他们说,我们是入党多年的老同志,要胸怀四化大目标,立足本职做工作,为四化建设添砖加瓦,给年轻人做出样子。卫生局举办的九期党训班,每期都拿出一、两天时间,让学员给领导提意见,不断改进上下级关系,促进革命团结。
突出抓好对文革以来入党的党员的训练,是各单位办党训班的一个重点。气象局、财政局、测绘局等单位的许多党员通过学习,认识到自己是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入党的,那时听的、学的、甚至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都是什么“紧跟”、“打倒”、“造反”之类的东西,不懂得什么是党规党法,不知道什么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准则》以后,他们表示,今后一定要用党章和《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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