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阅读
  • 0回复

事先通知·限期缴纳 电业局试行坐收电费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6-27
第3版()
专栏:

  事先通知·限期缴纳
电业局试行坐收电费制度
【本报讯】北京电业局东城区实行新收费制度已见成绩,西城、南城也将于七月一日起实行。该局过去收取电费采取“走取制度”,即派收费员到用户处去取。因为许多用户的钱并不十分方便,能够当时缴费的不过半数;凡当时不能付款的,就留下一个通知单,再由用户于七日内持此单到电业局缴款,换取正式收据。为了解决此项困难,并便利用户,该局于四月在东城区试行“坐收制度”,即抄表员在抄表时(每月定期到用户处从电表上抄下全月用电度数)通知用户用电度数及电费金额,可于七日内缴到指定的收费站。两个多月的试行结果证明,这一制度不但得到广大用户的拥护,并对国家收入、电业局的经济核算、工作效率上都有极大收获。过去每月实收当月电费金额占应收数不过百分之六十至七十,而现在东城区在当月底前即可收到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如五月份三万零四百个用户中,只有五八户没有能够当月缴费,已缴户数占百分之九九·八,以金额计则有百分之九九·四。这一制度,手续简便,可以节省许多纸张,全市全月计可节省约四千斤小米,印花税一项亦可节省一万七千斤小米。虽然因增设了收费站,增加了租金及其他开支,但相较起来是一个很小的数目。工作中的缺点是:由于工作人员热情高涨有些同志连续工作,甚至有人累病了。五月中已明确建立了轮休制度,八小时的工作制度等。上述偏向即得到改进。
(刘彦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