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阅读
  • 0回复

国家出资金负责技术指导 社队出造林地劳力 湖北创办“国、社合营”林业基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17
第1版()
专栏:

国家出资金负责技术指导 社队出造林地劳力
湖北创办“国、社合营”林业基地
新华社武汉六月十六日电 湖北省今年开始创办“国、社合营”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到五月下旬,这些基地已造林一万亩,另外还有一万亩正在整地和造林。
建立“国、社合营”速生丰产林基地,是由国家出资金,负责技术指导,社队出造林地、出劳力,签订协议书,共同造林。基地上的树木成材后,按国家统一计划采伐。采伐木材的经济收入全部归社队所有;国家按协议书规定的指标收购木材,超产木材由社队自行支配。按照这个原则,湖北省林业部门今年拿出一百多万元资金,分别与潜江、阳新、嘉鱼、大悟、黄梅、襄阳六个县的十多个公社,签订了“国、社合营”速生丰产林基地的协议书。
协议书签订之后,各公社立即行动,造林速度很快。
目前,湖北省林业部门正在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准备在今冬明春再建一批“国、社合营”的速生丰产林基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