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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防止“谷贱伤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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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23
第2版()
专栏:农村来信

编者按:这几封来信反映了农副产品显著增加以后出现的一个新问题。农民积极生产农副产品,主要目的是为了出售,增加收入。如果辛辛苦苦生产出来的东西,运不出,卖不掉,或者被压级压价,甚至亏本,谁还愿意继续生产呢?作为主要流通渠道的商业部门,责无旁贷,应该千方百计帮助农民铺路、搭桥,切不可只顾自己做生意,不顾农民的利益。当然,由于农副产品增加较快,给商业部门在收购、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上带来一系列困难,工作一下子跟不上,有些问题可能也不是一个基层供销社所能解决的。这就要求有关领导部门都来关心这件事,动脑筋,想办法,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把流通环节搞活。
要防止“谷贱伤农”
这两年,农村多种经营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不少干部和社员对发展多种经营有顾虑:一怕产品没销路,二怕产品降价。河南省方城县小史店公社去年蜂蜜丰收。正当农民积极出售的时候,上级土产公司连续通知降价,仅七月份就降价三次,一等蜂蜜每斤由原价一元一角六分降到九角六分五,再降到八角六分五,最后又降到七角八分五。而质量要求却越来越高,原规定浓度三十五度为一级,后提高到四十二度。还有“三条”等十多种产品,发展起来后,都没有销路。这样下去,农民对发展多种经营怎能不提心吊胆呢?
有些部门只管自己做生意,不管农民的利益。产品少时号召大发展,产品多时降低收购价,提高规格质量标准,甚至鸡蛋里头挑骨头。
我们建议:一、推行以销定产,防止盲目发展;二、有关部门要讲信用,签订的合同不能不算数,特别是对费工大、见效慢的项目,更不能乱变;三、商业部门要真正发挥“蓄水池”的作用,对销路广的产品要大力收购,对暂时没有销路的产品也应千方百计扩大收购,防止“谷贱伤农”。
河南方城县 薛贵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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