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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赖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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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24
第8版()
专栏:

不要赖账
石飞
凡是错事、丑事、坏事,都归罪于“林彪、‘四人帮’的流毒”,似乎成了一些人的新式“赖账法”。
“四人帮”已经完蛋三年多,有人还在大闹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该不该作点自我批评?他说“不该”,因为“这是林彪、‘四人帮’的流毒”;自己负责的工作,开了倒车,出了事故,闯了祸,能不能承担些责任?他认为“不能”,因为可以推给“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有人贪污盗窃、腐化堕落,总该罪责自负了吧?不,他可以厚着脸皮装成“受害者”,说“我是中了林彪、
‘四人帮’的流毒”,要求从轻处理。最近,看到一份火灾通报。“通”的是一场大火,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说起原因,也“主要是因为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没有肃清”。如此种种,已成某些人的“惯例”。“种种原因”干脆变成了“一种原因”;自己应负的责任一概让林彪、“四人帮”给“顶缸”,我们还有什么用?一小撮败类的流毒,已经肃了好几年,但是,竟然“毒”得我们管理的单位现在起火,这符合实际情况么?是否可以扪心自问:他们的流毒为什么将我们“毒”得如此厉害?这本身不就很值得自责吗?
十年浩劫,林彪、“四人帮”各有其账。这笔账是非算不可的。他们的流毒,既广又深,短期内很难完全肃清,也是事实。对此当然不能低估。但细想一下,除了林彪、“四人帮”的账以外,莫说现在,就是十年灾难期间,一些同志自己也是各有各的账。请想一想,在林彪、“四人帮”的紧锣密鼓下,难道没有“表演”、“亮相”一番?难道就没有一点经验教训可以总结?党认了账,自己不该认认?总之,要象毛泽东同志教导的那样:“开展自我批评,正视错误倾向,认真实行改正。”
我们共产党人,是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我们不但不应象资产阶级政客那样,善于赖账,而且要象刘少奇同志所说的那样,经常“问问自己:你为了党的利益、党的发展与胜利,曾经尽了你何种努力?你预备怎样在今后来尽你的努力?你是否曾经有过违反党的利益之思想、言论与行动?怎样才能在今后不会再有违反党的利益之思想、言论与行动?”党员经常向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是自己进步的出发点。从这个出发点出发,我们的事业才能真正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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