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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原则 不徇私情 彭泽县认真落实私房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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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25
第3版()
专栏:

坚持原则 不徇私情
彭泽县认真落实私房政策
本报讯 江西省彭泽县认真落实私房政策,对文化大革命中被无偿接管和强行占用的私人住房,凡产权明确的均退还原主,原屋尚在的退还原屋;经过大、中修理的房屋,按实际工程费结算,房租不够补偿修理费的,应待房主补清后,退还原屋;已经拆除的房屋,按原房结构发给征购补偿费。目前,全县已落实自住房七十七户、二百四十九间,占应落实政策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宪法被践踏,党的房屋政策遭到破坏,彭泽县不少居民的自住房,有的被强行接管,有的被无偿占用,有的被廉价出售或者拆毁。粉碎“四人帮”后,县直各单位在落实私房政策中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了不少问题。但由于一些单位对落实私房政策心存疑虑,等待观望,到去年九月底止,全县还有八十三户、二百五十六间居民的私房问题未得到解决。
去年十月,彭泽县委认真考虑了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情况和意见,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了如何加快落实私房政策的问题,组织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新宪法的有关规定和党的房屋政策。在此基础上,由县委办公室牵头,成立了城镇私房征购补偿作价领导小组,对各类私房的价格作了统一研究。同时,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由县革委下达文件,对落实私房政策中的各种情况作了具体规定。
落实私房政策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彭泽县委强调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敷衍塞责,凡符合政策的就办,不符合政策的就不办,并向上访者做耐心的思想工作。县委还强调要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在退还房屋时,有的房子已作了厂房,就说服房主顾全大局,并对他们的住房作了统一安排。
在落实私房政策中,县建筑公司个别领导会上点头,会后摇头,该办的问题顶着不办。县委领导及时找他们谈话,给以严厉批评。而县基本建设局领导重视,调集人力,很快摸清了该局十八户应落实政策的房屋情况,并向县委写了专题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县委就及时批转他们的报告,并推广他们的经验。由于十几年来一些私人房屋几经转手,经常发生一些互相扯皮的问题,县委便派出工作组,先把情况搞清楚,再由县委领导出面跟应负责落实政策的单位负责人、具体办事人员共同商定落实方案,然后分头去办。由于县委决心大,抓两头,带中间,攻难点,县直各单位大大加快了落实私房政策工作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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