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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好坏与企业领导个人利益相结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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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26
第2版()
专栏:

企业生产好坏与企业领导个人利益相结合
阜阳市帽厂厂长、书记与市二轻局签订任务合同,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受奖励,完不成者倒扣
本报讯 据《安徽日报》报道:阜阳市制帽厂是个大集体的专业老厂,去年主要产品帽子滞销,生产没有完成任务。今年,市二轻局和这个厂的领导签订了任务合同书后,改善了产供销衔接,生产步步提高。
今年年初,阜阳市二轻局和帽厂的书记、厂长签订了任务合同,规定“企业完成市局下达的全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可奖励书记、厂长本人年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完不成者倒扣,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预扣工资。”帽厂的书记、厂长回到厂里,也同车间主任、会计、采购员等签订了同样内容的经济合同。这一措施实行以后,加强了领导的责任心,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见效很快。过去,他们在生产上是“三靠”,即指挥靠命令,销售靠商业,物资靠供应。实行合同制以后,厂长主动抓薄弱环节,供销人员主动外出推销、采购,会计主动下仓库盘点,车间干部主动要任务,工人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该厂二十多年生产单一产品帽子,花色品种也不多。现在,除了帽子的品种已由五十二种增加到一百一十三种外,还生产服装、工艺刺绣、戏装等,经营范围越来越广,订货合同越来越多,出现了销大于产的矛盾。于是,他们增加班次,安排待业知青五十人,搞了七个厂外加工点,扩大了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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