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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飚会见泰国民航代表团时表明 中国支持泰国抗击越南入侵的原则立场 中泰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在京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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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6-27
第4版()
专栏:

耿飚会见泰国民航代表团时表明
中国支持泰国抗击越南入侵的原则立场
中泰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在京签字
据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六日电 国务院副总理耿飚今天下午在会见以交通部部长阿蒙·赛里加亚海军上将为首的泰国民航代表团时,表明了中国支持泰国抗击越南入侵的原则立场。
耿飚指出,越南对泰国的军事入侵,不仅侵犯了泰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同时也威胁着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加剧了东南亚地区的紧张局势。中国政府对此给予密切关注,并强烈谴责越南当局的侵略行径。
他说,苏联和越南对别国的侵略,彻底暴露了他们的丑恶面目。
赛里加亚团长感谢中国政府对泰国反对越南侵略的支持。他说,泰国是爱好和平的国家,我们不想侵略别人,但当别人侵略我们时,我们将认真对待。他说,东盟国家、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对我们的支持,使我们感到温暖。
耿飚说,你们的行动是正义的,正义的行动必然会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支持。
据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六日电 中国和泰国今天下午在北京签订了一项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根据这项协定,两国航空当局指定的空运企业将在两国领土间建立和经营国际航班。
与此同时,泰国政府确认曼谷与中国台湾省之间的航班,在民间基础上予以维持。
中国民航总局局长沈图和泰国交通部长阿蒙·赛里加亚海军上将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文本上签了字。
国务院副总理耿飚出席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签字仪式。
根据协定,两国指定的空运企业享有以下权利:(一)沿缔约另一方航空当局规定的航路,不降停飞越缔约另一方领土;(二)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对国际运输开放的地点作非运输业务性经停;(三)在协定规定的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地点经停,上下国际旅客和货物。
协定规定,泰方将经营自泰国境内一点至广州,中方将经营自中国境内一点至曼谷的往返航线。
这项协定经签字后,于互换外交照会之日生效。除非缔约任何一方愿意予以终止,则协定将继续有效。
签字以后,阿蒙·赛里加亚海军上将散发了泰国政府的如下声明:“《泰王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是与一九七五年七月一日两国建立外交关系联合公报精神相一致而签订和缔结的在这一领域内唯一政府间的协定。
“因此,曼谷和台湾间的航班是在民间基础上予以维持的。台湾飞机上的旗帜标志和台湾任何航空公司的一切方面,将根据双方在该公报中所确认的台湾的地位予以对待。”
又讯:沈图二十六日晚设宴招待泰国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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