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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让日本朋友扫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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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01
第3版()
专栏:

决不能让日本朋友扫兴
有一天,吉林省通化地区邮电局收到一封来自日本的信件,信封上写着“中国吉林省通化邮电”,背面还有一段用中文、日文、朝鲜文混合而成的文字。寄信人是一位日本友人,他请求邮电局帮他寻找一家姓潘的中国朋友,他只记得一个一九四六年的旧地址及一个当时年仅七、八岁的孩子的名字。
东北解放已经三十多年,通化市和全国各地一样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在要查一个三十多年前的旧地址并不容易,再说当年的住户也可能早就搬走了。投递员们经过几次试投,都没有找到收信人。怎么办?按规定,象这种信件完全可以批注“地址不详、查无此人”作退信处理。但投递员认为,日本朋友如此盛情地写来了书信,一定要想办法找到收信人,决不能让他扫兴。于是,投递员们又分头走访一些久居通化的老住户,多方进行打听。后来,投递科长邢殿武了解到光明路有一个姓潘的住户,立即骑上自行车,赶到那里进行询问,终于找到了收信人。
肖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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