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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乔建华抢救国家财产英勇献身 陕西省公安局授予他革命烈士的光荣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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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02
第3版()
专栏:

民警乔建华抢救国家财产英勇献身
陕西省公安局授予他革命烈士的光荣称号
本报讯 最近,陕西省彬县武装民警中队战士乔建华,为抢救国家财产光荣牺牲。根据他生前的要求,中共彬县机关党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陕西省公安局授予他革命烈士的光荣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公安干警向乔建华同志学习。
五月二十六日早晨五点多钟,彬县副食公司加工厂突然起火,正在出早操的县武装民警中队的战士们迅速奔向起火现场。乔建华同志和战友们奋不顾身,多次冲进加工车间,搬出了饼干机、合面机、压坯机和许多其它物资。他左手不慎碰伤、鲜血直流,仍毫不犹豫地又一次冲进操作室。这时,火趁风势,风助火威,整个车间变成了一片火海,房顶开始塌落,而乔建华同志仍然坚持战斗。突然,房顶烧塌,油锅爆燃,乔建华同志被卷入烈火之中。等同志们救出他时,这位年仅二十二岁的青年民警已经停止了呼吸,为抢救国家财产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乔建华同志出生在陕北农村,一九七九年参加工作后,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关心同志,积极要求进步。他在入党申请书上写道:“向革命先烈和英雄学习,为四化贡献一切,为人民事业献身。”他用行动实践了自己的誓言。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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