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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贫困社队尽快改变面貌 全国今年减免公粮47亿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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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03
第1版()
专栏:

帮助贫困社队尽快改变面貌
全国今年减免公粮47亿斤
全国农业税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把国家核减的农业税额保证用于减免贫困地区社队的负担
本报讯 据《财贸战线》报道,财政部最近在河南开封召开全国农业税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把国家核减的农业税额,保证用于减免贫困地区社队的负担。
对那些确属自然条件差,长期低产缺粮,收入水平低,维持简单再生产和维持最低生活有困难,而且改善这种状况需要较长时间的生产队,会议认为,经民主评议,公社审核报县批准,从今年开始,可以按照实行起征点的办法,给予免税一定三年不变的照顾;由于其他原因,生产生活暂时下降,当年缴税有困难的,则仍可按当年实际情况酌情减免。
为了帮助经济条件较差的贫困地区和社队尽快改变面貌,加快农业生产的发展,国家去年对农业税实行起征点办法,减免农业税即公粮(包括地方附加)达473,500万斤,折合人民币74,600万元,约占去年全国农业税征收任务的18%。这对于减轻上述地区的负担,支持他们发展农业生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例如,山东省枣庄市得到减免税照顾的3,300多个生产队,用减免的191万元税款,发展多种经营和工副业,一年可以增加收入600万元。
会议总结和交流了农业税实行起征点的经验,就如何进一步搞好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会议指出,各地生产队内部不论实行那种生产责任制,农业税都应坚持以生产队为统一的纳税单位。凡是粮食分配和收益分配以生产队为单位统一核算,社员口粮和收入水平在起征点以下的,同样给予免征农业税的照顾;有些生产队,由于各种原因,对社员分配口粮和收入水平暂时无法算清,而缴税又确有困难的,各省、市、自治区可采取其他办法给予适当减免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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