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沧州地区广大群众强烈要求地委 彻底平反严重迫害科技人员的冤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03
第3版()
专栏:

沧州地区广大群众强烈要求地委
彻底平反严重迫害科技人员的冤案
本报讯 新闻研究生魏亚南、《河北日报》记者史红才报道:河北省沧州地区行政公署水利局试验站科技人员贾春明,1975年因对省、地打机井提出技术性意见,竟被加上“恶毒攻击党的治水路线”等罪名,遭到拘捕和监督劳动达四年之久;去年,经复审后虽给摘掉“坏分子”帽子,恢复了公职,但仍不予澄清是非,使用不当。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彻底平反这起冤案,落实对科技人员的政策。
贾春明从事治水改碱工作二十多年,1964年曾总结出“排水、台田、改碱、灌溉、造林”综合治理旱涝碱的经验。1975年,他根据治水实践和科学实验,认为河北省搞农田基本建设片面畸重打深井,布局不合理,取水不分层,只开采不补给,已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可能出现海水倒灌、地面沉降等严重情况。对此,他和其他水利科技人员都感到忧虑,曾诚恳地呼吁省、地领导重视,及早改正错误作法。但是,这一正确意见却惹恼了某些领导人。省委当时的主要负责人竟在会上斥责说:什么漏斗不漏斗,谁钻到地下看了?不信水还能漏到美国去!并且认为这是一股反对农业学大寨,破坏河北水利建设的妖风。于是,就开始了对贾春明的无情打击。1975年9月4日,沧州地委召开万人大会,宣布贾春明“攻击省委、地委领导同志,反对党的领导”,“恶毒攻击党的治水路线,破坏水利建设”和其他莫须有的罪名,将他拘捕。粉碎“四人帮”后,1977年8月又宣布开除他的公职,戴“坏分子”帽子,监督劳动。贾春明在此期间,多次被批斗,受尽了打骂、凌辱等各种折磨。他的亲属也被株连,他所在的水利科被当作“土围子”打,全科五名科技人员,三名被隔离审查,两名被迫做检查;试验站的全体同志集中办学习班,科研工作因此被迫中断;几个大队、公社试验点也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由于贾春明等科技人员的正确意见受到压制,沧州地区治水工作中的错误做法得不到纠正,地下水利资源继续遭到破坏性开采。现在全区已出现了八个大型地下水漏斗,地下水位平均在17米以下,地面沉降144毫米。位于漏斗区间的沧州市部分工厂及市民用水已受到影响。而且由于开采量还在不断增加,水位下降,机井失效率越来越高,1978年全区新打机井一万一千多眼,当年失效的就有一万三千多眼,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
尽管如此,沧州地区的某些领导人仍不承认和肃清极左思潮的流毒和影响,不纠正对贾春明等科技人员的偏见,使这起冤案至今未能彻底平反。去年地委复查这一案件的结论上还写着:贾春明“骄傲自满”,同地委的指导思想“认识有差距”,“说过深井群众打不起,投资大,出水量不多,见效慢;沧州地区在治水上有激烈的两条路线斗争等等不利于机井建设和不尊重领导的话”,坚持认为贾春明还是“犯有错误”。因此只在水利局不足五十人的会上,草率地宣布给贾春明摘掉“坏分子”帽子,恢复公职。既没有澄清是非,恢复贾春明原水利试验站负责人的职务,更没有承认自己在这一冤案上的错误。最近,评定技术职称和晋升工程师,也以他“犯过错误”等为理由,不予考虑。
贾春明在被拘捕和监督劳动期间,就多次申明,科学技术是无罪的,不要中断试验站的研究。当他发现试验站的科研遭到破坏,精密天秤、光电比色计、烘箱等仪器弃置一旁,钻机零件遭受损失时,痛心地流下了眼泪。恢复公职后,为了弥补前几年科研工作的损失,他又一心扑在科研事业上,继续进行水利研究。一些科技工作者对他的工作精神都十分敬佩。大家认为搞科研无罪,应当给科技人员以正当的学术民主权利,对领导上至今不肯定他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不安排他到妥当的位置上充分发挥他的作用,愤愤不平,强烈要求沧州地委认真处理这一冤案。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