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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办联营企业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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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03
第5版()
专栏:

试办联营企业的几个问题
申季年
三中全会以来,上海市一些工业部门,打破行业、地区的界限,不受所有制的约束,在市内和市外合办了几种经济联合的组织形式。在市内的经济联合,主要有下列形式。
工农联营企业:市区国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与农村人民公社共同投资、联合举办的企业,已试办四十一家。
国家集体合营企业:市区国营企业与集体企业联合经营的企业,已办二十八个。
总厂:以产品为中心,按专业化协作原则,把几个全民企业和集体企业组织成为总厂。手工业系统已成立八个总厂。
国营工业企业和集体工业企业、市区工业企业和郊区县社工业企业之间,很早以前就有广泛的生产协作关系,现在这种经济联合体是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之间生产协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从初步实践的情况来看,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创办多种形式的联营企业,对于发挥企业长处,合理调整布局,提高经济效果,起了积极的作用。
试办各种形式的联合企业,是新的尝试,时间不长,缺乏经验。为了引导联营企业健康地发展,需要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组织联营的指导方针问题。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必须有利于发挥双方的长处和优势。例如,市区国营企业技术装备一般比较先进,管理经验较为丰富,供产销比较落实,但用地面积小,厂房拥挤,发展有困难;郊县集体企业场地、厂房发展余地较大,劳动管理制度比较灵活,但产供销渠道不畅,技术、管理水平较低;有的市区集体企业也有较宽敞的厂房,但生产任务严重不足。联合双方根据国家计划要求和社会需要,组织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就可大大提高经济效果,加快生产的发展。相反,如果不是从各自的优势出发,勉强凑合,就难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也就体现不出联合的优越性,就没有发展前途。
在指导方针上必须有利于国民经济的调整。截长线,补短线;先挖潜,后新建。在产品方向上,要大力发展人民需要的市场轻工产品和出口产品;在投资使用上,要充分利用原有基础,填平补齐,挖掘增产潜力,切忌把许多任务不足的工厂丢在一边去另建新厂;在生产布局上,要服从长远规划,合理配置,防止产生新的混乱。
二、加强计划指导问题。怎样组织各种经济联合体?怎样做到自愿联合和计划指导相结合?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下而上,联合双方自愿结合;一种是自上而下,促成联合。“自愿结合”,符合扩大经济组织自主权的原则,比较注意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双方积极性较高,问题是联合双方较多地考虑局部利益,对于全市工业发展方向、城市布局规划和水电气平衡等全面情况缺乏了解,容易产生盲目性。自上而下,促成联合,好处是能够从全局要求出发,统筹平衡,避免重复建设、重复生产的情况,也可避免布局混乱的现象,缺点是“包办婚姻”,不利于充分发挥联合双方的积极性,还容易产生贪大求洋的现象,建设时间长,收效慢。因此,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自由结合加计划指导,在积极性的基础上做到合理性。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项目,特别是要征地新建的项目,要认真研究,通盘考虑。反复平衡衔接,加强计划指导,防止盲目布点,造成被动、损失。
三、互利政策问题。经济联合涉及双方乃至多方的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经济利益是搞好联合的重要条件。从工农联营的实践来看,中心问题是如何在投资比例、利润分配和工资福利等方面做到平等互利。投资和利润分成是联系在一起的,投资比例的大小,不仅涉及双方在企业中的发言权,而且直接影响利润的分成比例。目前,在一些利润水平适中的企业,多数采取等额投资,对半分成的方法;有些行业利润很低,为照顾农方的利益,一般适当提高农方的分成比例;个别企业由于价格因素的影响,利润水平超过其他行业,为合理分配利润,适当控制农方的投资。这都是由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达成协议的,基本上体现了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问题上有争议的一个问题是土地、技术能否作为投资。农方有些同志认为土地是集体所有,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主张作价投资;工方有的同志认为技术是劳动的结晶,也有价值,也应算作投资。我们认为,土地能否作价,计算投资,可以研究,从多数单位的处理情况来看,还是逐年由企业提供土地补偿费为好。一般性的技术不能作为投资,重要技术专利应该有偿转让,可以分年支付,也可作价计入投资。工资福利待遇,在工农联营企业中,务工社员的工资,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一般按工方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统一计算,由农方再按社队企业分配水平支付。以上这些问题,都要通过平等协商妥善解决,并且逐步形成一些政策规定,以利经济联合的开展。
四、联营企业的领导管理体制问题。联合企业中有国营企业和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与集体企业的联合,大多为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联合。这种国营和集体联合的组织形式,属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是毫无疑问的,但它是一种新的所有制形式。当前,妥善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很为重要。一是承认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经济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各方面要承认它的合法地位,计划、财政、银行、城市规划、工商行政等部门,都要一视同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帮助。二是在经营管理上,要兼采两种公有制的长处,扬长避短。既要吸收国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先进部分,更要发扬集体企业经营灵活、适应性强的特点和勤俭节约的传统。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发挥各方的优势,而且对经济改革也是一种有益的探索。三是在组织领导上,要体现双方平等、共同负责、分工管理的精神。为了办好这类新的经济组织,有些单位提出建立由双方人员组成的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一些重大问题,这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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