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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清极左流毒,增加商业网点,更多方便群众 辽宁积极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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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05
第1版()
专栏:

肃清极左流毒,增加商业网点,更多方便群众
辽宁积极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
据新华社沈阳7月4日电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省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最近联合召集市、地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举行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的经验,讨论在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有关政策问题,提出要进一步放手发展集体商业服务业,积极发展个体商业服务业,争取大体在三年内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
中共辽宁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省委书记、副省长胡亦民参加了座谈会。
今年前五个月,全省各地集体、个体商业服务业都有新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集体网点已达到一万一千多个,发展个体户17,000户,加上原有的共37,000户。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的发展,改变了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出现了“多家”经营的局面;补充了网点,使城镇多年存在的吃饭、住宿、买东西难等问题有了很大改善,还安排了城镇待业青年和闲散劳动力近10万人。任仲夷在肯定上述成就的同时指出:“现在活得还不够,还要进一步把集体商业服务业的网点办得更多些,更活些,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方便些。”在谈到如何协调市场繁荣和市容整顿的关系时,任仲夷说,应当把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增加商业网点、活跃市场密切结合起来,市容要整顿,市场要繁荣,两者要兼顾。
经过充分座谈讨论后,胡亦民作了总结。他对放手发展集体商业服务业,积极发展个体商业服务业这个问题,从解决思想认识、统筹规划到有关政策,都作了详尽的阐述。他说:那些认为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是“倒退”,办联合企业是走“回头路”,担心会和国营抢买卖、争利润,个体户挣钱多一点,就担心是发展资本主义,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是由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这是个客观规律。所有制形式是先进的还是落后的,不能简单地从形式上来看,要看它是否对生产的发展、商品流通、四化建设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有利,它是和社会主义相联系的,事实证明是大有好处的。他要求财贸战线要继续批判极左路线,肃清极左思潮的流毒。
在谈到关于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的有关政策时,他说,要坚决制止对集体商业服务业的平调;要减轻他们的负担;要划小核算单位,基本上以门点为基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货源分配要和国营商店同等对待,并作为考核批发企业能否进入先进行列,领导干部能否得奖的一个条件;工资奖励应当比国营企业有更多的自主权,更灵活一些;要进一步放宽个体商业服务业政策,允许退休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技艺专长的,允许收徒一至二人,也可以为集体代培徒工,但不允许雇工剥削,允许以一业为主,兼营别业,允许跨行业经营;要注意多发展一些方便群众的夫妻店、父子店、家眷铺,并组织和发展一批从事城乡间经营鲜活商品和估衣、旧物贩运的个体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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