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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汕头、杭州、广州等地 待业青年集资办集体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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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07
第3版()
专栏:

西安、汕头、杭州、广州等地
待业青年集资办集体企业
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从国家劳动总局获悉,近一年来,西安、汕头、杭州、广州、包头等市和安徽、浙江等省的一些县城和小镇上陆续出现了一些由待业青年自己集资兴办的集体企业,在满足城镇人民多种多样生活需要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这些由待业青年办的集体企业都是自筹资金、自寻场地、自带工具设备、自找活路,不需要增加国家和地方的负担。在经营管理方面,这些集体企业完全实行自负盈亏。在经营项目、收益分配和用人、辞退等方面有比较充分的自主权,在分配上真正按多劳多得的原则实行分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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