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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文虐待父母被判徒刑三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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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07
第4版()
专栏:

王新文虐待父母被判徒刑三年
据新华社郑州7月5日电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最近在大许寨公社赫庄大队召开了有一万多人参加的公审宣判大会,判处凌辱父母,致使其母自杀的罪犯王新文有期徒刑三年。广大群众拥护这一判决,他们说,这样虐待父母的坏人,理当严惩。
王新文是太康县大许寨公社赫庄大队人,捕前在公社拖拉机站工作。十年前他和父母分家,生活越过越富裕。可是对年迈多病的父母不但不关心照顾,反而指使和纵容妻子贾爱梅骂父母、打弟妹,并经常向父母索取财物。只要父母有一件被他看中了的东西,就想方设法弄到自己家里。今年4月8日下午,王新文纵容妻子领着两个儿子到父母住的院子里吵闹,把织布机上整好未织的线全部扒掉,企图搬走织布机。王新文的妹妹上前阻拦,竟遭毒打。婆婆向媳妇说理,又被他们按倒在藕坑里毒打了一顿。当天下午,王新文又把父母仅有的一只山羊也牵走了。
老人悲愤绝望,其母在夜里吊死在院里的柳树上。
这一案件发生后,广大群众对王新文夫妻所作所为极为愤慨,纷纷要求政府严加惩处。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了王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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