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阅读
  • 0回复

活跃农场经济 发展社队生产 各地国营农场采取多种形式与社队联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09
第2版()
专栏:

活跃农场经济 发展社队生产
各地国营农场采取多种形式与社队联营
本报讯 通讯员孔庆之报道:各地农垦系统的农工商联合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农村社队实行联合经营,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果,既发展了国营农场的生产,又帮助一些农村社队走向富裕,这种做法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
目前,农垦系统与社队联合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联合企业为社队加工、销售产品,利润返还。如浙江省余杭县,就实行了这种办法,社队在完成国家计划后将多余产品交附近国营农场工商联合企业加工、销售,实行利润分成。
二、同生产队签订经济合同,联合企业向生产队提供良种、技术,生产队向联合企业提供产品。如山西省忻县农工商联合企业奶粉厂,靠自产鲜奶不能满足加工能力,加之土地、饲草的限制,企业又无力多发展奶牛,而周围生产队自然条件好,想发展但缺少资金。联合企业就帮助附近六个大队,分别办起了奶牛场,并在技术上给以指导,帮助培训饲养员,生产队向联合企业提供鲜奶。联合企业从所付奶费中逐步扣回奶牛款,年终时还将一部分利润返还生产队。双方有利可图,都很满意。
三、合股经营,利润分成。重庆农工商联合企业巴县分公司在去年场社联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同全县三百多个柑桔生产队及果园的专业化经营,并将县柑桔收购站并入联合企业,成立了柑桔经理部,统一经营全县柑桔的生产、加工、销售业务,生产队以产品或现金形式入股,企业利润按股分红。这比合同制进一步密切了联合企业同生产队的关系,向农业的专业化、社会化生产迈出了一步。
四、场社合办联合企业。如浙江团石农工商联合企业是由团石农垦场同附近四个公社、五十五个大队在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联合组成的,他们联合兴办加工业和推销自己产品的商业,去年2月试办以来,经济效果显著。
国营农场同社队实行经济联合,好处很多。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农场技术力量、设备能力、资金较充裕的优势发展农场经济,又可增加社队收入,加速农业现代化资金的积累。今年四川省重庆巴县分公司实行全县范围的柑桔联合经营后,初步计算,农民可增加收入50万元;农民参加加工、流通环节,有利于把农村经济搞活,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挥农村劳力潜力;有利于改变“小而全”的小农经济的状态,向农业的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还有利于密切场、社关系,巩固农村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