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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新林洪发冒充人民警察抢劫杀人被判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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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12
第3版()
专栏:

黄德新林洪发冒充人民警察抢劫杀人被判死刑
新华社成都7月11日电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公开审理了一起抢劫杀人案。冒充人民警察抢劫杀人的主犯黄德新、林洪发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马贵章有立功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1978年5月,黄德新、林洪发、马贵章三人曾密谋策划冒充民警、盗开汽车,抢劫到银行提取大宗现款的人员。同年7月28日,黄德新穿上伪造的民警服,和林洪发一起,开着偷来的汽车,到成都青羊正街银行分理处守候。当西安路机械生产组女出纳员官群芳从银行提款出来时,黄德新上前对官群芳说:“有人要抢你的钱,我们是来送你回去的”,将官群芳骗上汽车,然后向郊区驶去。官群芳上车后,发现不对头,当即与两个罪犯展开了搏斗。黄德新、林洪发将官群芳残酷杀害,抢走现款3,200多元,然后弃车潜逃。后来,这两个罪犯将抢劫经过告诉了马贵章,并且分给了马为数不多的赃款。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门依靠群众,积极展开了侦破工作,在今年6月将全案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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