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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电机厂与上海电器科研所 采取利润分成的办法联合试制新产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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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14
第3版()
专栏:

宁波电机厂与上海电器科研所
采取利润分成的办法联合试制新产品
据新华社杭州电 宁波电机厂与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采取利润分成的办法联合试制新产品。
最近,这两个单位联合承担了中国水产设计院提出的船用整体式轴带发电机的设计试制任务。这种发电机是利用轮船主机多余的能量进行发电,可以节约能源消耗,目前我国还没有制造过。
宁波电机厂和上海电器科研所联合试制的协议规定,由中国水产设计院提出总体方案和产品要求,上海电器科研所负责发电机和控制装置的研究设计,宁波电机厂负责试制样机。这项产品的试制费由水产设计院向宁波电机厂提供,上海电器科研所需要的研究、设计费用由宁波电机厂支付。试制出来的产品经过鉴定投产后,宁波电机厂在三年内按这项产品上交利润金额的20%提成付给上海电器科研所,作为研究成果费。然后,上海电器科研所将全部技术资料转让给宁波电机厂,并负责解决这项产品小批投产中所发生的技术问题。
目前,上海电器科研所已完成整体式轴带发电机主要零部件图纸的设计,宁波电机厂正着手加工冲片模具,预计到今年第四季度便可以试制出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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