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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全面的物质利益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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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14
第5版()
专栏:

试论全面的物质利益原则
蒋一苇
引导职工对物质利益的全面关心
物质利益原则是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一条根本原则。但是物质利益原则如何执行,却有不同的方式方法,从而有不同的效果。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恢复了按劳分配原则,但在体制上,具体做法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为了评奖、评工资,职工之间出现一些纠纷,牵扯了领导上很大精力。许多同志对“斤斤计较”、“向钱看”的倾向感到忧虑,于是,该不该坚持物质利益原则似乎又成了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办法似乎又唯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这是值得商榷的。
毫无疑问,在实现四化的伟大长征中,仍然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进行共产主义教育,保护与鼓励共产主义因素,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思想教育与现行政策不能混为一谈。政策是不能跳越历史阶段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
因此,出现的问题,只能从现行的经济体制、方针政策、具体办法是否适当去找原因,其中也包括在理论上对一些基本原则是否作出了正确的解释。
贯彻物质利益原则,就是要使职工群众从物质利益上来关心生产,关心整个经济事业的发展。物质利益既然要体现为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当然应该引导职工既关心个人眼前利益,又关心整体和长远利益。但是这两种关心应该是结合的、有联系的,并且应该是现实的。必须使群众对个人的和整体的物质利益都能看得见,摸得着,看到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水涨船高”的直接联系。所以,要正确贯彻执行物质利益原则,就需要使个人利益同集体的、国家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引导职工对物质利益全面关心。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实行“全面的物质利益原则”。
现在我们讲按劳分配,往往不从全面的物质利益原则出发,抽掉一些中间环节,单讲按个人劳动能力与贡献大小来分配,这在理论上是有缺陷的,在实践上则引导劳动者把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割裂开来,只关心个人的物质利益,既不关心集体的生产经营成果,也不关心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且由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具体衡量个人劳动量的大小越来越困难,因此,据以确定个人利益之间的差别,必然引起许多纠纷,影响群众之间的团结,也不利于培养和发展劳动群众的集体主义思想。这一弱点被极左思潮所利用,就以此来对按劳分配原则进行攻击,主张吃大锅饭的“共产主义”。尽管现在“四人帮”被打倒,但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果不能从理论与实践上作出正确的回答,物质利益原则、按劳分配原则仍然会受到一些人的怀疑和反对。
关于工资福利制度的几点设想
为了能够体现全面的物质利益原则,现行的工资福利制度需要有计划地进行改革。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工资福利制度,使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尽可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使广大劳动群众直接感受到个人的物质利益,既取决于个人的劳动能力与贡献,也来自集体的劳动成果,还来自国家的经济发展。现就这个问题谈几点个人的设想。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职工的个人利益应当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个人的工资收入;二是企业集体的福利事业;三是社会的福利事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工资收入仍将是个人利益的主要来源,但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集体福利与社会福利部分所占的比重将
日益增大。
在工资制度上,我赞成分为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与活工资三个部分。其中基本工资应当由国家统一制定工资标准,标准可以简化。基本工资的性质主要应当是反映职工的能力水平。职工的工资等级,应逐步做到以一定的业务技术的能力标准为依据,并按实际达到的能力水平确定等级或升级。这项工作应当逐步创造条件,由企业规定考核的办法自行掌握,不再由国家用行政命令进行统一的晋级工作。但是,国家在经济发展计划中,要规定工资标准的提高指标。在实现国民经济计划的前提下,各级工资标准可以普遍作一定的提高(我国1956年时就曾这么作过,效果很好)。换句话说,如果一个职工实际能力没有提高,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升级,但他的工资水平仍然可以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得到提高,这就会使他感受到个人利益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如果他个人再通过进修和积累经验而提高自己的劳动能力,还可以升级,那就可以更进一步提高个人的收益。
除了基本工资,企业还应当有一些辅助工资的规定,包括各种津贴,如职务津贴、岗位津贴等等,它不是固定的报酬,而是根据职工担任工作的实际情况而给予的补贴。工作变动了,补贴也就终止。
活工资应当在职工工资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所谓活工资,它的含义不同于奖金。基本工资反映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水平,活工资则反映现实的劳动成果,包括企业经营成果和职工个人在集体成果中所作的贡献。企业经营好、成果大,可以从利润中提取较多的活工资分配给职工。
在现代化的大生产中,个人的劳动不可能直接对社会作出贡献,只有通过集体,由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对社会作出贡献。根据企业经营成果的大小,企业之间应当有收益的差别,不能干好干坏、赚钱赔本一个样。在企业内部也必须对车间、班组等小集体的生产成果进行一定的核算,按成果大小进行活工资的分配。然后,在车间或班组内部,再按个人贡献大小进行活工资的分配。每个职工活工资的多少,不仅取决于个人的努力,还取决于班组、车间、企业的集体成果。这样,就会促使劳动者关心集体利益,从而加强集体的协作与配合。
企业生产经营的好坏,还要表现在企业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企业的盈利,除了一部分作为活工资分配给职工个人外,一部分则通过举办各种集体福利
事业,使全企业职工都得到享受的机会,除了住房、食堂、托儿所、免费休养等物质享受外,还包括资助职工上学进修、脱产培训,等等。
此外,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还应从无到有,从低到高,逐步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这也是使劳动群众感受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一致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公费医疗、劳动保险等福利都由企业负责,不如改为由国家直接负责,并在国民经济计划中提出提高福利水平的指标。例如,规定国民经济计划实现后,退休金标准提高多少,困难救济金增加多少,等等。这样就能使劳动群众明显地看到完成国民经济计划对个人切身利益的直接关系。这笔费用可以通过税收形式,从企业提取,但应由国家举办。
把上述一些内容归纳起来,就形成一种格局,即每一个职工的个人利益,将从三个渠道得到提高。
一、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可以提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退休金、救济金等的水平,还可以逐步增加更多的社会福利与保险项目。
二、通过企业经济的发展,可以提高活工资的水平及企业集体福利事业的享受水平。
三、通过个人工作能力水平的提高,可以升级;通过个人的积极工作,作出贡献,可以在活工资中得到更大的份额;作出特殊贡献还可以得到其它的物质与精神奖励。
这样,就必然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不仅从物质利益上关心个人的发展与贡献,而且关心集体(从小集体到大集体)的生产经营成果,关心国家经济的发展。在这样一个全面的物质利益基础上,对职工进行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将更有说服力,更为有效。
关于平均主义问题
平均主义是小生产者的思想,不是社会主义,也不是共产主义的原则。在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中,反对平均主义,无疑是完全必要的。
在目前的工资奖励工作中,存在着平均主义的倾向,这是客观事实。但是,也存在另一个客观事实:为了评定工资、评定奖金,造成职工之间关系紧张,消耗大量时间、精力,评的结果往往反而挫伤群众的积极性。问题究竟在哪里?能否简单归结为群众的思想觉悟不高,或者由于多年欠帐太多而造成的?
我认为,很大问题还在于我们对按劳分配的理解不完全恰当。我们讲按劳分配,主要是根据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过的一段话:“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因此在实践上,讲按劳分配就只考虑如何根据个人贡献大小来确定对个人的报酬。但是在现代的高度社会化的大生产中,任何个人是不可能直接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他的劳动只有通过企业集体的协作,形成社会产品,才能向社会提供贡献。因此事实上也只能首先由集体(企业)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这个集体(企业)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企业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大小不同,从社会领回来的收益也应当不同。然后再把这个收益在企业内部按个人贡献的大小进行一定比例的分配。我们现在都主张职工的个人利益要和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相联系,其理论依据正在于这一点。
其次,还要看到,随着现代化生产的发展,在企业内部严格衡量个人贡献大小,也越来越困难。在一条自动化的生产线上,按节拍而进行生产,工人与工人之间虽有技术能力的差别,但不可能有完成定额的差别。同时,由于技术的发展,第一线的直接生产劳动者越来越少,在第二线、第三线从事技术后方工作,技术设计与研究工作,以及大生产所不可缺少的管理工作,这类人员越来越多。要在这些脑力劳动者之间具体衡量劳动量的差别,也是十分困难的。但是,以上情况如果不以个人为对象,而以一个小组、一条生产线或一个科室为对象进行劳动成果的核算,却还是有可能的。因此从企业内部来说,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势必也要逐步改变完全以个人为对象的方式,而着重对小集体进行适当的分配。
目前我国的经营管理体制,最大的问题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干好干坏一个样,没有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大小而分配以不同的收益,这是最大的平均主义。不首先解决这个大平均主义,却在企业内部不顾生产社会化的集体性,硬要采取所谓“民主”评定个人贡献大小的办法进行分配,其结果只能引起职工与职工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如果首先解决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大平均主义,在企业内部,又按照比较容易计算劳动或工作成果的小集体进行按劳分配,克服小集体之间的平均主义,解决了这两种平均主义之后,在小集体内部,即使有一点平均主义,也无碍大局,甚至还有好处。例如一个生产班组,有一二十个工人,基本工资是根据各人能力水平而定的级别,这是不平均的。而在活工资部分,首先要按班组的生产成果计算。这部分收入在班组内部则可以进行相对平均的分配,结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可能更有利于先进帮后进,共同为争取集体的更大的成果而努力。
资本主义企业在劳资存在着阶级对立的情况下,从资本家的利益出发,还讲究“行为科学”,研究集团的社会心理,还注意避免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某些矛盾,并采取班组自由组合等等办法,促进工人与工人之间在生产上的协作配合。我们是社会主义企业,公有制使我们更有条件发挥集体主义的作用。而我们不是首先解决企业与企业之间大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问题,却在企业内部为评奖、评工资,而使个人与个人之间增加矛盾,影响职工之间的团结,这难道不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么?因此,我认为对平均主义问题要作具体分析。首先要解决大平均主义。在小集体内部如何合理分配更有利于团结,不妨让小集体内部民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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