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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宏春主动退礼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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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26
第3版()
专栏:

苏宏春主动退礼物
本报讯 据《湖南日报》报道:长沙县沙坪公社前党委书记苏宏春严格执行《准则》的规定,主动把群众送给他的一笔厚礼退了回去。
前不久,组织上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调苏宏春到北山区担任区委副书记兼高岭公社党委书记。老苏临行前,十一个大队和公社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群众,相继把一块上海牌手表、一部半导体收音机、一盏台灯、一个水壶、一个热水瓶、一架时钟、两床毛毯、两个脸盆、两条毛巾和两个毛帚等价值二百五十多元的礼物送到了他家里。
面对这一件件礼物,苏宏春想起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觉得自己是基层领导干部,应该带头执行《准则》,不能接受群众的礼物。于是,他把这些礼物一件件退给了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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