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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图书馆的“新措施”值得研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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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27
第3版()
专栏:

陕西省图书馆的“新措施”值得研究
陕西省图书馆今年办理个人借书证,每证收5元“保证金”(集体借书证收10元);每张办证卡片收费三分,每个借书证收成本费三角;读者借书过期每天罚款一分,借阅览室书刊过日每天罚一角(或扣压证件两周)。据说这些新“措施”,多是外地的“先进经验”。
“新法”实行后,因收费问题,图书馆经常与读者发生矛盾。一些读者感慨地说:“六十年代初,图书馆主动送书上门,热情服务,把读者当作亲密的朋友,现在却成了经济关系了!”我认为,对不遵守制度、借书逾期不还而影响图书周转的读者,是应该批评教育的,但要改变这种现象,最好的办法还是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陕西省图书馆 乃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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