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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孙少华就“渤海2号”翻沉事故发表谈话 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对其他责任人也应依法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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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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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孙少华就“渤海2号”翻沉事故发表谈话
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对其他责任人也应依法严肃处理
新华社天津7月28日电 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孙少华就“渤海2号”钻井船翻沉事故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说:“渤海2号”翻船事故,是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领导不讲科学、违章指挥造成的。这个局的领导对这一重大事故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孙少华是“渤海2号”事故调查组的负责人之一。她今天对记者说,她从调查中了解到,在“渤海2号”钻井船迁移井位以前,钻井队长刘学为避免事故曾再三提出合理建议,但局领导就是不听。同时,在拖航之前,山东、河北、天津3个气象台已发布大风警报,局调度室负责人在局领导碰头会上曾作了汇报,但局领导谁也不吭一声,这是一种失职。更为严重的是,在事故发生后,海洋石油勘探局领导对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不作调查研究,汲取教训,就作出了“突遇不可抗拒的大风”的结论,并且急急忙忙地搞什么大总结、大评比、大宣传、大表彰,这是很错误的。
孙少华说,在生产中要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当安全和完成生产任务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绝不能为了追求完成生产任务,就不顾工人的死活。更不应该象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的领导那样,不顾工人安全,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孙少华说,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工会的任务和职责。我们天津市总工会对“渤海2号”沉船事故是很重视的。我们要求按照国家法律,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责任人也应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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