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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就职工教育问题作出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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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29
第3版()
专栏:

上海就职工教育问题作出规定
本报讯 据《文汇报》报道:上海市人民政府就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问题,最近专门发出文件,要求各级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职工教育这件大事继续抓好,力争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内做出显著成绩。
市人民政府发出的文件,批转了市工农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职工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对职工教育的有关政策也作了具体规定,指出:在职职工不管通过什么途径坚持学习,凡按规定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应发给毕业证书,承认其学历,与同级、同类学校毕业生同等使用。各单位应将职工的文化、技术学习成绩列入本人的人事档案,作为提拔使用、升级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还规定1979年起新进单位的艺徒工,转正考核时,除必须达到应知应会的技术要求外,至少要达到初中毕业的实际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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